回遷房轉讓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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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guī)行為主要包括:(一)轉讓方或轉讓標的企業(yè)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1.未按規(guī)定在產權交易機構進行交易。2.程序上的違規(guī)。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yè)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程序、批準程序或者超越權限、擅自轉讓企業(yè)國有產權的。3.轉讓方或標的企業(yè)在審計評估中具有欺詐行為。4.未按規(guī)定要善安置職工。5.未要善落實處理債權債務。(二)受讓方的違規(guī)行為1.欺詐行為。受讓方根本就不具備參與交易資格,沒有履行合同和承擔責任的能力,采取欺詐、隱瞞等手段獲得交易資格,參與交易并騙取轉讓方信任,在競買中戰(zhàn)勝其他競爭對手,誘使轉讓方與其簽訂轉讓合同。如果受讓方有這樣的欺詐行為,最終會導致轉讓合同根本不能得到履行,這就必然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并最終影響到轉讓標的企業(yè)的發(fā)展。2.競價過程中的惡意串通行為。受讓方在競價中,惡意串通壓低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國有企業(yè)產權轉讓之所以要進人指定的產權交易市場進行,就是想通過市場競爭獲得最好報價,實現(xiàn)資源優(yōu)化配置。在招標、拍賣過程中,如果受讓方在競價上惡意串通,就限制了買方之間的競爭,就不能發(fā)現(xiàn)產權在市場上的真實價值,從而導致轉讓方被迫接受買方蓄意壓低的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三)社會中介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審計、評估、法律服務等社會中介機構的專業(yè)服務是確保企業(yè)國有產權能夠公開、公平、公正進行轉讓的重要保障,社會中介機構違規(guī)操作,就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1.審計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1)明知委托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2)明知委托人的財務會計處理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3)明知委托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以指明;(4)明知委托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內容,而不予指明;(5)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約定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zhí)行業(yè)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shù)睦?(6)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zhí)行業(yè)務等。2.評估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1)作弊行為。即評估機構或評估人員與當事人(委托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串通,不按照評估規(guī)則和方法進行操作,對應當進行的評估的資產不進行評估,或抬高或故意壓低評估資產的價值,從而導致評估結果失實的行為。(2)玩忽職守。玩忽職守是指評估機構或評估人員在評估中未盡到注意義務,疏忽大意,從而導致評估結果失實,不能準確反映評估資產真實價值的行為。3.法律服務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1)作弊行為。所謂作弊是指為謀取私利,與當事人串通(包括委托方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在法律意見書中對有關法律問題作出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或結論的行為。(2)失職。所謂失職是指律師未能按照要求盡到注意義務,法律意見書不能對委托事項作出準確的法律判斷,從而導致當事人產生誤解或錯誤認識,給當事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四)產權交易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產權交易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1.弄虛作假。產權交易機構提供產權交易場所,它負責產權轉讓信息披露、受讓人申請參與競價的登記以及對交易進行鑒證等。產權交易機構弄虛作假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行為:(1)與轉讓方串通發(fā)布虛假信息;(2)在受讓人登記上弄虛作假;(3)在產權交易鑒證上弄虛作假。2.玩忽職守。玩忽職守是指產權交易機構未能盡到善意注意義務,在信息披露、受讓方登記、組織交易和出具有關交易憑證上有失職行為,導致交易上不規(guī)范,給參與交易各方造成損失的行為。(五)批準機構及有關人員違規(guī)行為批準機構或有關人員對確保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規(guī)范進行履行監(jiān)督職責,其違規(guī)行為主要有:1.超越職權,或違反程序履行批準職責。即不按照規(guī)定程序或授權批準報批的轉讓項目,擅自越權行事,違規(guī)作業(yè)。2.以權謀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個人好處,不按規(guī)定履行監(jiān)管職責。根據(jù)以上情形,對相關人員會產生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有些責任,比如民事責任通過律師參與和解、調解、清償?shù)姆绞娇梢越鉀Q,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則需要行政機關或檢控機構決定,但是積極配合、溝通、坦白,是行之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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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就是指違反現(xiàn)行法律,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違法行為按照情節(jié)嚴重程度分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即犯罪行為)。按照其違反的法律,可分為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刑事違法行為和違憲行為。違法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違法是指一切違反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包括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狹義的違法,則是指嚴重地違反法律,但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我們在這里是從廣義上對違法進行論述的。違法與犯罪的聯(lián)系是犯罪一定違法,違法不一定犯罪。區(qū)別是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比違法行為嚴重,犯罪行為大多數(shù)要負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承擔行政責任或民事責任。違法行為與其他一些行為的存在著區(qū)別。首先,違法行為不同于違反道德的行為。許多違法行為,是犯罪行為,同時也是違反道德的行為。但是,并非所有違法行為都是違反道德的行為。同樣,有些違反道德的行為并不構成違法行為。其次,違法行為不同于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違法行為當然不能發(fā)生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希冀的為法律所肯定的有效結果。但是,不能認為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有些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也并不構成違法。
股權轉讓協(xié)議以下情形屬于違法情形:欺詐脅迫手段使轉讓股權,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轉讓股權,以轉讓股權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公共利益,違法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轉讓股權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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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中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有哪些?
1、投標人掛靠在其他單位投標; 2、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來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3、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不是本單位人員,投標人不能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4、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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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有哪些違法違規(guī)行為
關于違反政治要求的違法行為,關于違反組織要求的違法行為,關于違反廉潔要求的違法行為,關于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行為,關于違反工作要求的違法行為,關于違反公職人員道德要求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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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轉讓違法行為有哪些?
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是《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居民身份證是公民證明身份的法定證件。如果出租、出借、轉讓給他人,可能會被他人用來掩蓋自己的真實身份,開展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梢?,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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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在出讓前應當持相關文件向項目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申請規(guī)劃條件,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jù)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提出規(guī)劃條件。規(guī)劃條件作
2022-03-16 15,340 -
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有哪些?
違法行為、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犯罪行為的主要區(qū)別如下:1、違法行為與違法行為具有同等意義。一般是指違反某些規(guī)定,超出規(guī)定范圍的行為,影響正常秩序的潛在行為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指特定法律主體(個人或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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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行為違背教育法律的有哪些教師的行為違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學生受教育機會平等的權利; 2、侵害學生參加考試的權利; 3、侵犯學生上課學習的權利; 4、侵害學生受教育的選擇權; 5、侵犯學生在升學、復學方面的同等權利。 作為一名教師,應當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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