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及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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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 1.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 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xiàn)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2.1 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 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xiàn)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 2.2 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 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 2.3 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 處分財產表現(xiàn)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 2.4 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后,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3. 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 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節(jié)下,對詐騙罪的犯罪分子處罰不同,也就意味著犯罪分子具體的坐牢時間不同。最高的時候是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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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在前款規(guī)定的數(shù)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具體數(shù)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經濟詐騙罪的處罰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信用證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利用信用證進行詐騙活動的行為,具體表現(xiàn)為以下四種: 一是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jù)、文件的; 二是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是騙取信用證的; 四是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其中“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jù)、文件進行詐騙” 此種類型的信用證詐騙行為又可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使用偽造的信用證進行詐騙 規(guī)范的信用證有其固定的標準格式和內容。偽造信用證,是指行為人采用描繪、復制印刷等方法,仿照信用證的格式、內容制造假信用證的行為,或者以編造、冒用某銀行的名義開出假信用證的行為。偽造信用證的行為,包括從格式到內容的全部偽造,也包括將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的格式化信用證,偽造填充虛假內容的部分偽造。偽造開證行時,詐騙行為人編造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銀行,或者假冒一個有影響的銀行開立假信用證。值得注意的是,偽造信用證并不構成信用證詐騙犯罪,只有使用偽造的信用證騙取他人財物的,才屬于詐騙犯罪行為。其使用偽造的信用證的來源,可能是自己偽造的,也可能是他人偽造的。對于使用他人偽造的信用證的,必須是明知信用證是偽造的而有意使用的行為,才構成詐騙犯罪。從司法實踐來看,使用偽造的信用證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使用偽造的信用證與其他單據(jù)、文件相配合,向議付行議付、承兌、取款詐騙議付行的資金;二是進口商假冒開證行,向其通知行傳遞偽造的信用證,進而騙取出口商發(fā)貨,詐騙出口商的貨物,或者依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以偽造的信用證詐取傭金質押金履約金等;三是內外勾結、詐取出口公司和國內的供貨廠家的預付貸款或購貨款;四是利用偽造的信用證作抵押擔保,詐騙銀行或者其他公司、企業(yè)甚至個人的資金財物。 2.使用變造的信用證進行詐騙 變造信用證,是指行為人在真實信用證的基礎之上,采用涂改、剪貼、挖補等方法,改變原信用證的內容和主要條款,使其成為虛假的信用證的行為。使用變造的信用證,其信用證來源一是使用人自己變造的;二是他人變造的。對于使用他人變造的信用證,必須明知信用證系變造而故意使用的,才構成信用證詐騙犯罪。至于使用變造的信用證的“使用”詐騙方式,與偽造的信用證的“使用”詐騙方式基本相同,沒有什么區(qū)別。 3:票據(jù)詐騙罪 由于票據(jù)種類比較多,票據(jù)詐騙犯罪的方式比較復雜,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對票據(jù)詐騙罪的行為方式進行了明確的列舉,根據(jù)該規(guī)定,票據(jù)詐騙罪的行為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對于本項行為,行為人是否明知所使用的匯票、本票、支票是偽造、變造的,是區(qū)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當然,要判斷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明知”,不是僅憑他個人的供述,重要的是要在全面分析整個案件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各方面的證據(jù)得出結論。行為人在實際上還要有使用行為,才構成犯罪,如果只是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沒有使用的,不構成犯罪。 (2).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行為人是否明知其使用的匯票、本票、支票屬于作廢的票據(jù),是區(qū)分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重要界限。這里的“作廢”,是指根據(jù)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不能使用的票據(jù),它既包括《票據(jù)法》中所說的“過期”的票據(jù),也包括無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廢的票據(jù)。 (3).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 這里所說的“冒用”,是指行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義,支配、使用、轉讓自己不具備支配權利的他人票據(jù)的行為。通常表現(xiàn)為以下幾種情況:行為人以非法手段,如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jù)的;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權人名義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而使用票據(jù);將他人委托代為保管的或者撿收他人遺失的票據(jù)進行使用,騙取財物的行為。 (4).簽發(fā)空頭支票或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 票據(jù)法對開立支票存款賬戶,規(guī)定了明確的條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申請人必須存入一定的資金,有可靠的資信;申請人必須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鑒。此外還明確規(guī)定:禁止簽發(fā)空頭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簽發(fā)與其預留本名的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當前實踐中出現(xiàn)簽發(fā)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的情況比較復雜,但要構成金融票據(jù)詐騙罪,則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要有進行騙取財物的故意。要是因單位內部缺乏健全的支票管理制度,對轉賬制度管理不嚴,把蓋有印鑒的支票交給采購人員隨身攜帶,而采購人員并不清楚本企業(yè)在銀行賬上有多少錢,如果購買大量貨物,造成空頭支票的情況出現(xiàn),或者由于一些銀行、金融機構在辦理結算、轉賬、匯款等業(yè)務時,拖延時間,“壓單”、“壓票”,使原本按正常期限應當?shù)劫~的款項被拖延,使單位在出票時誤以為錢已到賬而開出空頭支票等,由于行為人主觀上沒有利用票據(jù)詐騙財物的故意,不構成犯罪。 (5).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fā)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這里所說的“匯票、本票的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制作匯票、本票并在這些票據(jù)上簽章,將匯票、本票交付給收款人的人?!百Y金保證”,是指票據(jù)的出票人在承兌票據(jù)時具有按票據(jù)支付的能力。由于匯票往往不是即時支付的,有的是遠期匯票,因此,匯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時并不要求其當時即具有支付能力,而是要求其保證匯票到期日具有支付能力即可。為此,票據(jù)法明確規(guī)定: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的資金來源;出票人簽發(fā)匯票后,即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并保證支付;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票據(jù)時,必須承擔付款的責任。此外,票據(jù)法還對票據(jù)記載的內容及其真實性作了明確要求,嚴禁作虛假記載。匯票、本票的出票人有無騙取財物的目的是區(qū)分本項行為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如果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fā)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在出票時記載有誤,是出于過失或其他原因,而沒有騙取財物的目的,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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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經濟案件是否構成詐騙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
2024.05.16 38 -
哪些行為構成經濟詐騙罪
1、使用偽造的信用證進行詐騙 規(guī)范的信用證有其固定的標準格式和內容。偽造信用證,是指行為人采用描繪、復制印刷等方法,仿照信用證的格式、內容制造假信用證的行為,或者以編造、冒用某銀行的名義開出假信用證的行為。 2、使用變造的信用證進行詐騙 變
2024.05.17 30 -
簡述犯罪構成及其構成要件
犯罪構成及其構成要件有以下幾點: 1、犯罪主體,指實施犯罪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 2、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 3、主觀要件,體現(xiàn)的是行為人在怎樣的心理狀態(tài)的支配下實施危害社會行為的,刑法對犯
2022.01.14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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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經濟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經濟詐騙罪有許多種。 比如有: (1):金融憑證詐騙罪 金融憑證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2022-03-08 15,340 -
什么是經濟詐騙罪?如何構成經濟詐騙罪?
經濟詐騙涉及的罪名很多,如合同詐騙、貸款詐騙等。以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為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產,金額在2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訴。
2021-11-17 15,340 -
經濟詐騙能構成詐騙罪嗎?
合同詐騙罪和民事欺詐行為區(qū)別, 首先在于主觀方面的不同,合同詐騙是以簽訂合同為名,達到非法占有為目的民事欺詐主觀上雖有欺詐,但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是以謀利為目的。 其次,二者行為的性質不同,合同詐騙
2023-07-21 15,340 -
理解犯罪及其構成要件
根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共有四百多種犯罪行為,這些犯罪行為都具備四個構成要件,包括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和犯罪客體。 犯罪主體指的是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無論是單人還是多人實施犯罪,都必須有犯
2024-12-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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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屬于經濟犯罪嗎合同詐騙是屬于經濟犯罪。合同詐騙罪是指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且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合同詐騙侵犯的客體是合同他方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同時還侵犯了市場秩序。合同詐騙是屬于利用經濟合同進行欺詐,自然是屬于經濟
820 202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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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多少錢構成刑事犯罪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便構成刑事犯罪?!缎谭ā返诙倭鶙l規(guī)定了詐騙罪的定罪以及量刑內容。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也就是說,一旦達到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情形,同時符合了
3,200 2022.04.17 -
01:09
如何構成詐騙罪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有以下四點: 1、犯罪主體,詐騙罪是自然人犯罪,單位不構成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同時根據(jù)我國對刑事責任年齡的相關規(guī)定,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亦不構成犯罪主體,即其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2、主觀方面,詐騙罪須由自然人有意行使詐騙行為
1,064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