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組織學生社會活動致人受傷是否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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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情況討論。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傷,如果是學校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的責任事故,需要由學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其他第三人造成的,需要由侵權的第三人承擔責任;如果是混合責任事故,那么需要根據各方的責任大小來確定責任份額。
在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受傷學校擔責。如果學校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并且受傷是由學校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責任;如果學校沒有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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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3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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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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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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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取學生押金是否合法學校收取學生押金不合法。押金實質是一種擔保,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則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
7,600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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