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包人未按施工全責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如果施工合同有約定利息的,施工方可以同時主張違約責任和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百零七條【發(fā)包人未支付工程價款的責任】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一、追討工程款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追討工程款需要準備以下證據:
(1)施工單位資質證書;
(2)工程招投標文件;
(3)工程報建、規(guī)劃、國土、施工許可文件;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
(5)施工圖紙;
(6)不可抗力證明文件及損失證明;
(7)工程進度情況、工程施工日志;
(8)工程量增減的簽證;
(9)設計變更的文件;
(10)質量驗收的證明;
(11)工程進度付款憑據;
(12)工程分包情況;
(13)工程總決算書或分階段結算書等;
上述的證據都是在訴訟前就已經形成的,所以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這些證據材料的搜集、管理。
用書面形式將工程施工的情況固定下來:
1、如發(fā)生了設計變更的事實,就必須將相關設計單位、規(guī)劃部門的書面原件保存下來;
2、施工中與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的會議記錄等,都應由各方參會人員簽字并妥善保存;
3、如果出現工期延長的情況,應當立即與建設單位等書面確定延長的緣由和處理辦法,防止非施工單位原因而被建設單位當作拒付、少付或追究違約責任的理由;
4、如出現連日的大雨或其它惡劣天氣導致工程難以進行的,就必須讓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做好簽證的工作,對于被拒絕簽證的,應當將原始資料和相關證明材料留檔保存,便于日后索賠。
-
利息和罰息可以同時主張嗎、違約金
474人看過
-
可以同時主張保證金和違約責任嗎
98人看過
-
欠款能否主張利息 可以主張欠款利息嗎
364人看過
-
可以同時主張違約金與逾期利息嗎
291人看過
-
既主張違約金又主張利息的可以嗎?
177人看過
-
工程款違約付利息嗎
209人看過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后發(fā)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觀現象。 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旱災、海嘯等。 (2)政府行為。... 更多>
-
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時主張利息及違約金嗎?浙江在線咨詢 2022-10-20在我國目前尚無任何法律明確規(guī)定違約金與利息不能同時適用,如果說欠付工程款計付利息后就不能適用違約金,或主張適用違約金就不能計付利息的,明顯對守約的承包方不公。1、建筑工程發(fā)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即構成違約,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發(fā)包人支付違約金。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故當發(fā)包人違約時,承包人當然可
-
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是否可以同時主張西藏在線咨詢 2022-12-31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能同時主張。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
拖欠工程款,既擔違約責任又要付利息嗎?安徽在線咨詢 2023-06-12發(fā)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是只承擔違約責任,還是即承擔違約責任又要支付欠款利息,上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判決。 首先,違約責任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自愿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都必須予以尊重。發(fā)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等等。 其次,拖欠工程款的欠款利息,既可以遵從合同約定的,也可以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
-
同時可否主張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江西在線咨詢 2023-11-07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乙方不可同時主張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