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機關首次詢問違法嫌疑人時詢問哪些內容
1、公安機關首次詢問違法嫌疑人時詢問的內容如下:
(1)應當問明違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戶籍所在地、現(xiàn)住址、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是否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社區(qū)戒毒、收容教養(yǎng)等情況。
(2)必要時,還應當問明其家庭主要成員、工作單位、文化程度、民族、身體狀況等情況。
(3)違法嫌疑人為外國人的,首次詢問時還應當問明其國籍、出入境證件種類及號碼、簽證種類、入境時間、入境事由等情況。必要時,還應當問明其在華關系人等情況。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三條
二、公安機關詢問證人的方式
1、詢問證人只能由偵查人員進行。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2、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證明文件。
3、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
4、為了保證證人如實提供證據,詢問證人時,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5、詢問不滿18歲的證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
6、詢問證人,一般應先讓證人就他所知道的情況作連續(xù)的詳細敘述,并問明所敘述的事實的來源,然后根據其敘述結合案件中應當判明的事實和有關情節(jié),向證人提出問題,讓證人回答。
7、對證人的敘述,應當制作筆錄,交證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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