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特定關系人受賄的,可能認定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行為人通過與國家工作人員存在密切關系,利用自身影響力,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特定關系人受賄是怎樣
特定關系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系的人。
根據現行刑法規(guī)定及共同犯罪理論,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故意實施共同的犯罪行為即成立共同犯罪。這里的共同故意既包括事前通謀的情況,也包括事中通謀的情況。同時,同一犯罪可以由不同行為環(huán)節(jié)構成,各行為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分別實施了構成共同犯罪整體行為的某一部分行為,即可認定為共同參與了犯罪實施;就受賄罪而言,受賄行為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為他人謀利,二是收受他人財物。據此,特定關系人只要主觀上與國家工作人員形成受賄的通謀,客觀上實施了部分受賄行為,對其以受賄罪共犯論處是符合刑法規(guī)定和共同犯罪理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
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利用該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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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用特定關系人受賄,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甘肅在線咨詢 2023-06-14利用特定關系人受賄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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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親屬收錢是犯罪嗎受賄罪特定關系人的認定臺灣在線咨詢 2022-10-08如何正確認定特定關系人受賄1、在主體認定上,應緊密結合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影響程度。特定關系人受賄是建立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之上,無論兩人的關系是熟悉還是陌生,只要是能夠影響到該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并且促使其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都應該認定為關系密切的人。否則,不能影響到該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就不能認定為受賄罪的主體。2、在客觀方面認定上,應正確限定為“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為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