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加重處罰的情形包括: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gòu)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監(jiān)護人的職責包括哪些方面
1、供吃、穿、住、醫(y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茖W、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chǎn);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quán)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jiān)護人共同居?。?/p>
12、公安機關(guān)匯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為賠償;
14、監(jiān)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gòu)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
搶劫罪從犯怎么處罰,搶劫罪的加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472人看過
-
搶劫罪有哪些具體情形?
244人看過
-
加重犯罪的搶劫罪有哪些情形?
133人看過
-
入室搶劫殺人是否有死刑,搶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431人看過
-
搶劫罪刑罰加重規(guī)定
274人看過
-
搶劫罪加重情節(jié)如何認定,搶劫會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444人看過
有期徒刑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刑罰的一種,指在一定期限內(nèi)剝奪犯罪人的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國適用面最廣的刑罰方法。 對于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減刑數(shù)額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減刑七年六個月。... 更多>
-
搶劫罪會怎么處罰?搶劫罪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什么?陜西在線咨詢 2022-07-20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gòu)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
-
搶劫罪加重處罰的情形,為以下什么情形西藏在線咨詢 2022-04-02搶劫罪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gòu)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巨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
搶劫罪具體什么情形要判處刑罰云南在線咨詢 2023-07-26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對犯搶劫罪可以判處重刑的情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gòu)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
入戶搶劫屬于搶劫罪加重處罰的情形安徽在線咨詢 2024-08-28搶劫罪加重處罰的情形具體如下: (一)入戶搶劫的這是指行為人用各種非法手段進入公民家中實施搶劫的行為。入戶搶劫是近年來搶劫罪中的常見多發(fā)情形。這里所說“戶”,應理解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場所,如單位的辦公樓、學校、公共娛樂場所等,否則,有悖立法原意。對“入戶”不能僅理解為進入住宅房間或者室內(nèi)。對于搶劫獨門獨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為人進入了住宅院內(nèi),也應視為“入戶搶劫”。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
什么是搶劫罪對于搶劫罪如何處罰, 搶劫罪加重處罰的情節(jié)會加重處罰香港在線咨詢 2022-03-07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guī)定,年滿14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gòu)成該罪的主體。處罰: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