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擔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擔責任
擔保人的配偶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擔保一般可以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如果是連帶擔保的擔保人,出現(xiàn)還款問題的時候,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擔保人的配偶就需要一起承擔,有證據(jù)證明是配偶個人財產的,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分為兩種:(一)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諘r,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shù)狡趥鶆铡#ǘ?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ookingeasy.cn/cjh/16775791047587134639.html">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zhí)行或執(zhí)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合同規(guī)定還款之日起,有效時間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決定貸款的償還。
二、擔保貸款風險是什么
1、貸款抵押“優(yōu)先權相對不優(yōu)先”的風險。抵押權是基于商業(yè)銀行和借款人(或為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約定而產生的擔保物權,它在行使順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規(guī)定而產生的法定優(yōu)先權之后。一旦法定優(yōu)先權與抵押優(yōu)先權在貸款案例中相遇,抵押優(yōu)先權就相對不優(yōu)先了,從而可能導致銀行貸款債權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喪失擔保物權的保障,即貸款債權被懸空。2、貸款抵押審查不力的風險。《商業(yè)銀行法》第36條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有對抵押物的權屬、價值以及實現(xiàn)抵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的法律義務,以確保抵押對貸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實有效和充分地發(fā)揮。實踐中銀行貸款抵押審查業(yè)務操作問題眾多,風險巨大。較突出的問題和風險主要有:一是權屬錯位懸空貸款債權;二是抵押物價值高估直接造成貸款風險;三是抵押權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對貸款風險狀況形成重大影響。3、簽約與抵押登記的風險。實踐中,簽約與抵押登記方面存在的突出風險主要有:一是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無效的風險;二是應登記而未登記或可不登記而未登記的風險;三是重復登記的風險;四是貸款借新還舊或貸款債權轉讓業(yè)務中的風險;五是房地產抵押中的“兩證”風險。4、貸后抵押管理中的風險。因抵押權是抵押標的物不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有效設置抵押并發(fā)放貸款后,抵押物仍在抵押人的占有之下,抵押物實物存續(xù)形態(tài)、價值形態(tài)和抵押權權利維護等因素對抵押權的實際有效性和法律有效性影響甚大,抵押物管理因而面臨大量風險。貸后抵押管理實務中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抵押人因信用與法制觀念淡薄而隨意處置抵押物的風險;抵押物滅失的風險;抵押時效喪失的風險;抵押被非法裁定為無效的風險;企業(yè)改制中“債權隨資產走”原則和“除權期”規(guī)則適用的風險。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于擔保責任的承擔是非常的關注的,因為現(xiàn)在很多的一些借款都是存在擔保,如果說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就應當由夫妻共同來進行承擔,也就是共同的承擔擔保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貸款和其他業(yè)務的基本規(guī)則 第三十六條 商業(yè)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yè)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xiàn)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n經商業(yè)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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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承擔擔保人責任嗎廣西在線咨詢 2022-10-14現(xiàn)行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夫妻一方為他人提供擔保,配偶也必須隨同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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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擔保債務,保證人的配偶是否對擔保承擔責任廣西在線咨詢 2022-11-142016年11月8日,黃某以需資金周轉為由,向溫某借款2萬元,并向溫某出具了借條一份,約定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借期兩個月。陳某作為保證人在借條上簽字,并注明:如黃某到期未還,由本人陳某保證歸還。借款到期后,溫某經多次催討無果,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 1、黃某立即歸還借款2萬元及相應利息; 2、陳某及其配偶朱某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提問:保證人的配偶朱某應否對擔保之債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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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務的擔保人配偶是否需要承擔風險河南在線咨詢 2022-11-29一,股東為公司債務提供連帶擔保,配偶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要根據(jù)具體的情形來判斷。 二,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夫妻共同債務存在三種形態(tài): 1、擔保股東及其配偶共同簽署連帶擔?;蚺渑嘉春炇鸬潞笞氛J; 2、雖未經另一方簽名或事后追認,但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3、雖不屬于以上兩種形態(tài),但債權人能夠證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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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擔保人是怎么承擔貸款風險的?重慶在線咨詢 2022-04-24一般情況下,違約經的數(shù)額應當與抵押人的違約行為可能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后果相當。例如:針對“擅自處分抵押物”的違約行為,因該行為可能給抵押權人造成較大的損失,違約金可約定為債權總額的20%-50%。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擔保責任按以下方式承擔:1、有擔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債務人不能于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xiàn)價值優(yōu)先獲得清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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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合同是否由配偶承擔責任貴州在線咨詢 2022-10-13配偶是否應承擔保證責任,應根據(jù)保證的具體性質、是否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以及配偶對該擔保是否知道并且認可等來綜合分析而定。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