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解決爭議,也可以不約定。根據(jù)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ookingeasy.cn/cjh/5128772332771713399.html">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保護;(九)法律法規(guī)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地區(qū)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的內(nèi)容包括什么?
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包含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9款具體內(nèi)容以外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且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內(nèi)容。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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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否需要約定爭議解決天津在線咨詢 2022-11-19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爭議解決,也可以不做約定。 根據(jù)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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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勞動爭議能否雙方協(xié)商解決天津在線咨詢 2021-10-24對勞動關系存在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jù)中國《勞動爭議調停仲裁法》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nèi)的使用者和勞動者發(fā)生的以下勞動爭議適用于本法:(1)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2)由于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3)由于除名、退休和退休而發(fā)生的爭議(4)由于工作時間、休假、社會保險、福利、福利、訓練、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5)由于勞動報酬、勞動醫(yī)療費、經(jīng)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6)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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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地可否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地點上海在線咨詢 2022-11-04當事人可以約定勞動爭議的仲裁地,但是要與法律的規(guī)定一致,即約定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兩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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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必須解決爭議的方式湖南在線咨詢 2021-11-03解決勞動合同爭議的方式不是必須約定的條款。必須約定的條款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nèi)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假;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保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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