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設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經濟生活的實踐卻又要求股東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經營風險過大,超出股東投資的預期。
(2)股東死亡。股東依法享有股權列入遺產。若繼承人不愿或者不適宜成為公司股東時,就得將死亡股東的投資從公司中分離出來。
(3)股東離異。當股東婚變,作為非股東一方配偶很難參加對人合性要求比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東的配偶常要將股東權益的一半從公司中抽取出來變現(xiàn)交割。
(4)小股東遭遇控股股東壓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東的出資面臨法律強制執(zhí)行。
(7)其他情形如股東長期患病不能參加公司管理、股東喬遷異地或者國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東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故急需資金等。
《公司法》第36條規(guī)定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與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來的抽回出資變更成為抽逃出資,一字之差,卻建立起一項新的法律制度。與新《公司法》第75條關于公司回購股東股份的規(guī)定配合適用,為有限公司的股東找到了一條退出公司的門路。
一、公司消滅情況下的股東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其他應當終止經營的情形出現(xiàn)。公司在此種情況下應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銷。
(2)股東會決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產。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法律、法規(guī)對這方面的規(guī)定主要是兩種方式:
其一,直接規(guī)定停業(yè)或關閉。例如,《環(huán)境保護法》第39條規(guī)定;
其二,規(guī)定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例如,《產品質量法》第37條規(guī)定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8條規(guī)定公司不按規(guī)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經限期仍逾期不接受年度檢驗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根據《公司法》第192條的規(guī)定,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存續(xù)情況下的股東退出公司可以選擇適用轉讓出資或者強制公司收購股份(又稱公司股權回購)的方式。轉讓出資(即股權轉讓)分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
1、對內轉讓指在公司原股東之間進行轉讓,只要股東之間就價格、價款交付、股東登記變更等達成協(xié)議即可。
2、對外轉讓,指對公司原股東之外的購買者轉讓。這種轉讓其一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二為保障轉讓人的轉讓權,法律規(guī)定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部分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對外轉讓。其三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除此之外,按照轉讓數額多少,還可以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
強制公司收購退出股東的股份還涉及到收購價格這一重要問題,價格偏低會損害退出股東的利益,價格偏高會損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確定收購價格成為雙方關注的核心問題。收購價格的確定,通常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式:
(1)協(xié)商價格。
(2)章程事先約定的價格或者計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約定公司收購股份的價格,作為以后可能發(fā)生股份收購時的價格。例如可以約定以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公司賬面價值來計算收購價格,也可以將股東的原始出資予以退回,還可以約定由專業(yè)機構進行評估。
二、股東退股有哪些限制
公司體系是個復雜的利益系統(tǒng),各公司參與人之間的利益休戚相關,任何一方利益的變動都會影響到其他參與主體的利益。股東退股會產生公司資本減少的客觀后果,公司資本的減少使公司的償債能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公司債權人的清償。如果股東和公司串通一氣,通過股東退股逃避債務,還會構成對公司債權人的侵權。因此,必須對股東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新《公司法》沒有對此做出規(guī)定,筆者認為,對股東退股應當做出以下幾方面的限制:
第一,公司負債大于資產的情況下,退股股東應當提供擔保。當公司的債務不能清償時,退股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部分承擔清償責任。
第二,公司收購價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凈資產,否則,公司的債權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失。
第三,股東退股應當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減資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債權人,債權人不同意股東退股的,公司應當清償其債務,然后繼續(xù)進行退股工作。這防止股東和股東或公司串通起來逃避公司債務的重要防范措施。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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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是指依法繼承財產的人,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 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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