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指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1、違反國家的操作規(guī)程或不具備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資格的單位或個人。
2、足以危害人體健康
一、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標準有:
2、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4、經(jīng)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不依照規(guī)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guī)定;
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后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中國對非法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呢
非法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標準: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三、本罪的認定條件
1、必須有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行為。
所謂非法,不僅指違反操作規(guī)定,而且指未經(jīng)國家主管部門批準,不具有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資格。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行為,包括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的行為和非法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行為。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的行為,既可以由不具備采集、供應血液的單位和個人為之,也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單采血漿站工作人員為之,具體而言包括:
(1)采集血液、血漿前未按照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布的健康檢查標準對供血者、供血漿者進行健康檢查和血液化驗的;
(2)采集非劃定區(qū)域內(nèi)的供血者、供血漿者或其他人員的血液、血漿的,或者不對供血者、供血漿者進行身份識別,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者無《供血證》、《供血漿證》者的血液、血漿的;
(3)違反有關血液采集的技術操作標準和程序,過頻過量采集血液、血漿的;
(4)向醫(yī)療機構直接供應原料血漿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5)未使用單采血漿機械進行血漿采集的;
(6)未使用有產(chǎn)品批準文號并經(jīng)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7)未按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包裝、儲存、運輸血液、血漿的;
(8)對國家規(guī)定檢測項目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血液、血漿不清除、不及時上報的;
(9)對污染的注射器、采血器材及不合格血液等不經(jīng)消毒處理,擅自傾倒、污染環(huán)境,造成社會危害的;
(l0)重復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11)其他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的行為。
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主要是相對于非法采集、供應的血液和非法制作、供應的血液制品的質量而言的。血液、血液制品質量的好壞,集中表現(xiàn)在有效性和安全性兩方面,這是由其本身的性質和純度而定的。有效性是發(fā)揮治療效果的基本條件,安全性是保證其充分發(fā)揮作用而又減少損傷和不良影響的必要條件。
2、行為人實施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行為,客觀上還必須是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易言之,行為人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行為只有與他人人體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險狀態(tài)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才能構成本罪。
-
供應血液制品罪與非法采集血液制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212人看過
-
強迫賣血罪非法采集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319人看過
-
非法供應血液制品怎么構成非法供應事故罪
343人看過
-
供應血液制品罪具體罪名什么?
330人看過
-
新刑法采集供應血液案例
362人看過
-
法律規(guī)定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該咋懲罰
314人看過
有期徒刑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刑罰的一種,指在一定期限內(nèi)剝奪犯罪人的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國適用面最廣的刑罰方法。 對于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減刑數(shù)額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減刑七年六個月。... 更多>
-
強迫賣血罪非法采集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的界限甘肅在線咨詢 2020-12-29兩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是血液犯罪,但兩罪在犯罪構成上有嚴格的區(qū)別: (1)侵犯的客體不盡相同。本罪侵犯的是三種直接客體,而后者則僅侵犯了兩種直接客體,沒有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等人身權利。 (2)行為方式不同。本罪是強迫的行為,而后者則是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行為,即前者是將血液非法地作為商品加以出賣,而后者則沒有作為商品出賣血液,而是未經(jīng)國家主管部門批準設立血站,拉自采供血液。 (
-
采集并供應血液和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寧夏在線咨詢 2022-06-02采集并供應血液和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標準: 經(jīng)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不依照規(guī)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guī)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獻血者、供血漿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體或者其他經(jīng)血液傳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獻血者、供血漿者、受血者重度貧血、造血功能障礙或者其他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功能障礙
-
采集血液,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構成條件?遼寧在線咨詢 2021-10-09本罪的犯罪構成。(1)客體要件。本罪侵權的客體是復雜的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血液產(chǎn)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衛(wèi)生。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產(chǎn)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檢查、操作規(guī)定。例如,供血機構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檢查標準、供血漿者健康檢查標準、血液制品管理條例等,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給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實踐中也有違反檢查、操作規(guī)定的機構,不
-
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構成血液刑嗎寧夏在線咨詢 2022-10-07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
供應血液制品案件河北在線咨詢 2022-07-03經(jīng)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不依照規(guī)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guī)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后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