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起訴的被告不適格,經(jīng)人民法院告知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被裁定駁回起訴后,又變更被告二次針對同一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認定為重復起訴。
2、與同一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幾人針對該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案件正在審理中或者已經(jīng)人民法院作出實體判決,其他人又針對該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認定為重復起訴。
3、原告已申請撤回起訴,并經(jīng)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起訴后,無正當理由二次針對同一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認定為重復起訴。
4、當行政復議為選擇程序,特別法規(guī)定的提起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短于申請復議的期限時,原告對某一行政行為的起訴因超過法定期限而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后,又向復議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作出維持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當事人不服,又針對原行政行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認定為重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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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綜合知識是指涵蓋法律領域各個方面的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論、法律制度、法律實務等方面的內容,涉及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jīng)濟法、行政法等多個法律領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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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行政復議后再行政訴訟遼寧在線咨詢 2022-07-222、屬于行政復議前置情況有以下幾種: (1)《行政復議法》第30條第1款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jīng)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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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復議機關和行政訴訟的被告是重合的?江西在線咨詢 2022-03-11下列哪些情形下復議機關和行政訴訟的被告是重合的?(02/79/多選)A.公安派出所作出勞動教養(yǎng)決定的B.街道辦事處向居民攤派管理費的C.稅務所未經(jīng)稅務局局長批準拍賣扣押的貨物抵繳稅款的D.市政府打假辦公室由自己的名義對企業(yè)給予吊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處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在未通過頒布以前,本題答案應該是AC。2007年5月23日國務院第177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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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行政訴訟可以駁回起訴山西在線咨詢 2022-10-181.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經(jīng)立案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1)不符合行政訴訟起訴條件的; (2)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正當理由的; (3)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4)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 (6)重復起訴的; (7)撤回起訴后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的; (8)行政行為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9)訴訟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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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指定管轄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訴訟的指定管轄的情形包括哪些天津在線咨詢 2022-03-01行政訴訟的指定管轄,是指上級法院以指定行為將行政案件交由下級法院管轄的制度,即我國《行政訴訟法》第22條規(guī)定的兩種情況: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轄權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轄權的在這里,管轄權的行政訴訟的指定管轄,是指上級法院以指定行為將行政案件交由下級法院管轄的制度,即我國《行政訴訟法》第22條規(guī)定的兩種情況: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轄權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轄權的在這里,管轄權的歸屬并沒有疑問與糾紛,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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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guī)定情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有哪些臺灣在線咨詢 2023-07-15提起行政訴訟期限有三種情況: 1.當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訴訟或者自由選擇訴訟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必須先提起行政復議(復議前置)或者當事人選擇行政復議后訴訟的,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