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偷錢怎么辦?
未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偷錢的,教唆者和被教唆者都會被追責,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七條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根據(jù)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
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為處罰。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未成年涉嫌盜竊罪法院處罰原則有哪些?
1、從寬處理的原則。
2、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4、分案處理的原則。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6、不公開審理的原則。
7、全面調查的原則。
三、未成年涉嫌盜竊罪怎么寫罪輕辯護詞?
(一)標題。可寫“關于×××(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tài)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fā)表意見;認罪態(tài)度主要是根據(jù)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第二章 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第十七條 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根據(jù)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n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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