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一般是:當事人被對方毆打后,在有條件離開現(xiàn)場避免被毆打卻不離開,而是在現(xiàn)場與對方糾纏還手毆打對方,一般就認定為互毆。打架斗毆應當依據(jù)具體情節(jié)區(qū)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其責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傷害后果劃分。一方造成另一方受傷的,處拘留和罰款;若情節(jié)嚴重的,其拘留期和罰款數(shù)額相對增加;其中,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或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發(fā)生聚集性打架斗毆事件,參加的當事人都應該受到處罰,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打架的處理流程
先會找雙方談話做筆錄等進行取證,然后在排除是正當防衛(wèi)后,讓被害人進行傷勢鑒定,接著區(qū)分傷勢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
1、如果被害人是輕微傷,那么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能達成賠償協(xié)議的,一般公安機關僅作罰款;不能達成賠償協(xié)議的,可能會予以行政拘留(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的可能還會判刑)。
2、如果被害人是輕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若還符合刑事和解條件,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條件,要作為刑事案件(故意傷害罪)立案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直至法院審判。
3、如果被害人是重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但案件會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至法院審判。
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后24小時內給受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受害人去做法醫(yī)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后先治安拘留行為人,再轉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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