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工作性質為標準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辈旌贤?,指發(fā)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協(xié)議??辈旃ぷ魇且豁棇I(yè)性很強的工作,所以一般應當由專門的地質工程單位完成??辈旌贤褪欠从巢⒄{整發(fā)包人與受托地質工程單位之間關系的依據(jù)。設計合同實際上包括兩個合同,初級設計合同,是為項目立項進行初步的勘察、設計,為主管部門進行項目決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設計合同是指在項目決策確立之后,為進行具體的施工而成立的設計合同。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籌建單位與施工單位就完成項目建設的建筑、安裝而達成的合同。施工單位依照合同的規(guī)定完成建設安裝工作,籌建單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裝的設施并支付報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簽訂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準。
(二)以合同主體為標準
1、國內工程合同。國內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雙方都屬于同一國的建設工程合同。
2、國際工程合同。國際工程合同,是指一國的建筑工程發(fā)包人與他國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間,為承包建筑工程項目,就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的協(xié)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一方或雙方是外國人,其標的是特定的工程項目,如道路建設,油田、礦井的開發(fā),水利設施建設等。合同內容是雙方當事人依據(jù)有關國家的法律和國際慣例并依據(jù)特定的為世界各國所承認的國際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確立的為完成本項特定工程的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這一合同又可分為工程咨詢合同、建設施工合同、工程服務合同以及提供設備和安裝合同。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訴訟主體的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比較復雜。在處理該類案件中,較為常見的有以下六種情況:
1、因轉包、違法分包合同發(fā)生糾紛,實際施工人只起訴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應予準許,原則上不將發(fā)包人列為案件當事人。但承包人要求追加發(fā)包人為第三人并對其主張權利,而發(fā)包人對承包人又負有義務的,可以將發(fā)包人列為第三人;為了查明案件事實需要,法院也可以追加發(fā)包人為第三人;實際施工人直接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應予準許。
2、施工人掛靠其他建筑施工企業(yè)并以被掛靠單位名義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掛靠施工人或者被掛靠單位起訴發(fā)包人的,發(fā)包人可申請追加被掛靠單位或者掛靠施工人為第三人。發(fā)包人起訴掛靠施工人或者被掛靠單位的,可以追加被掛靠單位或掛靠施工人為共同被告。
3、轉包、分包(包括違法分包)工程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糾紛,如發(fā)包人只起訴承包人或者發(fā)包人只起訴實際施工人的,可依當事人的申請,將實際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為共同被告。
4、承包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將工程轉包的,屬于合同轉讓即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移。合同一經轉讓(轉包),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合同關系,受讓人(實際施工人)取得原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其起訴索要工程款,應當直接起訴發(fā)包人;與此相對應,發(fā)包人因工程質量問題應直接起訴實際施工人。
5、多個承包人聯(lián)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為承包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發(fā)包人提起訴訟的,承包各方應作為共同被告。
6、工程項目經理部不是適格的訴訟主體,應以設立該項目經理部的法人為訴訟主體。
二、如何簽訂建設工程合同
根據(jù)(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條之規(guī)定,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和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訂立。因此,訂立建設工程合同必須嚴格地按照一定程序進行。其訂立過程一般分為以下4個步驟:
第一,立項。由業(yè)務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提出項目建議書,對工程方案、選址、資源、資金籌措、經濟效益提出初步設想,并報國家計劃部門批準。
第二,進行可行性研究。項目建議書被國家計劃部門批準后,成立籌建委員會,委托有關機構對工程方案、選址、資源、資金籌措、經濟效益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制計劃任務書,并報國家計劃部門審批。
第三,訂立勘察、設計合同。根據(jù)<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xié)作條件等條款。
第四,訂立施工合同??辈?、設計合同履行后,依據(jù)被批準的技術設計、施工圖和總概算等訂立建筑、安裝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
-
有幾種類型勞動合同
238人看過
-
合同重大誤解有哪幾種類型?
316人看過
-
共有哪幾種施工合同
82人看過
-
常見的合同陷阱有哪幾種類型
50人看過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何種類型的合同
94人看過
-
合同欺詐有幾種常見類型
328人看過
合同內容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 2、合同標的、數(shù)量、質量、價款或報酬等; 3、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 4、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還可... 更多>
-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有哪幾種類型上海在線咨詢 2022-07-10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按照許可范圍不同,可以分為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等形式。 1、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人在合同范圍內對專利技術的實施享有獨占的使用權。讓與人不得在許可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范圍內,自己實施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專利,也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任何其他形式的許可合同。否則即為違反合同,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合同
-
耕地類型都有哪幾種類型江西在線咨詢 2023-02-17耕地包括:水田、水澆地、旱地。 水田指用于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實行水生、旱生農作物輪種的耕地。 水澆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種植旱生農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種植蔬菜的非工廠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種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
施工建設合同屬于哪一種合同類型?浙江在線咨詢 2024-11-29建設工程合同屬于承攬合同。具體來說,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而承攬合同則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根據(jù)《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和第七百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而建設工程合同則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
合同訴訟管轄有哪幾種類型吉林省在線咨詢 2021-12-26合同訴訟的管轄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層次管轄。合同糾紛案件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重大涉外合同糾紛案件可由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區(qū)域管轄權。民事訴訟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所在地與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
非法集資三種類型有哪幾種類型天津在線咨詢 2022-07-02在保險領域,非法集資犯罪的主要形式和手段則有以下三種類型。 第一種,主導型案件。指保險從業(y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險產品、保險合同或以保險公司名義實施集資詐騙。 其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虛構保險理財產品,或者在原有保險產品基礎上承諾額外利益,或者與消費者簽訂“代客理財協(xié)議”,吸收資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單,并在自購收據(jù)或公司作廢收據(jù)上加蓋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條騙取資金。 第二種,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