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給主播刷的禮物,要不回來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回來。未成年私自給主播刷禮物的,法定代理人知道后,對該行為不予認可的,贈與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主播將禮物退回來,主播不愿意退還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情況屬實的,人民法院會給予支持,讓主播將禮物退給當事人。
給主播刷的禮物能起訴要回嗎
給主播刷的禮物不一定能起訴要回。對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自愿刷禮物行為,是不能起訴要回的,但是對方有詐騙情形的除外;對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大額刷禮物行為,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追認的,則屬于無效的法律行為,是可以起訴要回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先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
分手后能不能要回送出去的禮物或紅包
362人看過
-
分手后能否收回戀愛期間送出的禮物?
300人看過
-
送禮物的對方是否有權收回?
296人看過
-
回遷房物業(yè)費的收取情況是怎樣的?
402人看過
-
彩禮送回去不收回,意義何在?
254人看過
-
能否要求回情侶間贈送的禮物?
199人看過
-
怎樣處理自訴案件無法送達的情況?天津在線咨詢 2023-02-18一、自訴案件無法送達怎么辦? 自訴案件 可以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用公開宣告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經過法律規(guī)定的一定時間,即視為送達。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采用。方法:將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張貼在人民法院布告欄內或公共場所,或者登報、廣播、在電視上播映。國內公告送達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涉外民事訴訟中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6個月,即視為送達。凡采用公
-
彩禮相關問題:哪些情況下的彩禮無法收回?河北在線咨詢 2024-12-0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然而,彩禮不能要回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 1. 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 2. 男女雙方
-
分手后能收回分手時贈送的禮物么西藏在線咨詢 2022-12-021、不可以收回。 2、一般來講,在法律上,贈與的并且已經是既成事實的東西是不能夠要回的。當然,如果對方自愿歸還另作別論。 3、戀愛關系在性質上屬社交關系,而非法律關系,法律不能對正常的社交關系進行過度干涉。 4、戀愛期間贈與的禮物并非全部出于結婚目的,其中不乏是為了聯(lián)絡感情和表達愛意。此類具有日常性、及時性消費的禮物僅具有道德意義,屬于一般性贈與,收受一方可不予返還。
-
非法收養(yǎng)處理情況是怎么樣的?重慶在線咨詢 2022-07-20目前的這個非法收養(yǎng)處理情況,具體來說是不符合國家《收養(yǎng)法》有關規(guī)定,根據我國收養(yǎng)法的規(guī)定,非法收養(yǎng)包括: (1)第十五條收養(yǎng)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yǎng)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未辦理合法收養(yǎng)手續(xù)的,為非法收養(yǎng)。 (2)第九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yǎng)女性的,收養(yǎng)人與被收養(yǎng)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所以違反這個規(guī)定收養(yǎng)的也是非法收養(yǎng)的收養(yǎng)行為。
-
領了結婚證還能要回送出去的彩禮嗎?遼寧在線咨詢 2021-01-27去年李華處了個對象,今年8月按習俗給了女方1萬元彩禮,并領取了結婚證,準備五一舉行結婚儀式。4月,李華在上班時被刀具切去了三根手指,造成了肢體殘疾,女方想跟他分手,李華遂要求她退還彩禮,可她不同意退還禮金。請問能要求她歸還彩禮錢嗎?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