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的來源不同
一審是一審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或自訴人提起自訴。二審是一審案件當事人的上訴或一審法院同級人民檢察院抗訴。
(2)審理的對象不同
一審針對起訴書、自訴狀中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否存在進行審理。二審針對一審尚未生效的判決裁定是否正確進行審理。
(3)有權進行審理的法院不同
一審法院是按照級別管轄的規(guī)定,任何一級法院都可以審理一審案件。二審法院必須是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
(4)審理程序不同
一審必須開庭審理,符合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二審可以采用開庭或調查訊問式審理,不能適用簡易程序。
(5)審判組織不同
一審可以采用合議庭或獨任庭的形式,采用合議庭時,還可以有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二審只能采用合議庭的形式,且不能有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
(6)處理結果不同及其效力不同
一審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一審判決不一定發(fā)生法律效力。二審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發(fā)回重審的裁定或直接改判。除發(fā)回重審、以及改判或維持死刑判決外,二審裁判馬上生效。
(7)一審是每個刑事案件的必經程序,二審不是。
民事;
(1)適用的審級不一樣.第二審程序是由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審理對第一審不服而上訴的案件的程序.同一個案件的第二審法院和第一審法院是上下級的關系.同刑事的第三點
(2)程序發(fā)動的原因不一樣.一審的發(fā)動是因為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法院對爭議案件的審判權,第二審程序的發(fā)動是當事人行使上訴權與法院行使法律規(guī)定的上級發(fā)揚對夏季法院的監(jiān)督權.
(3)程序設立的目的不一樣.一審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民事權益.二審除了一審的目的之外還包括了實現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jiān)督目的.
-
刑事第二審程序和民事第二審的區(qū)別
323人看過
-
二審程序和一審程序的區(qū)別,二審程序的作用
256人看過
-
第一次審判程序如何實施?
446人看過
-
第二審民事上訴程序
290人看過
-
刑事案件第二審程序怎么進行?第二審程序的審判原則有哪些?
327人看過
-
第二審程序的一個重要原則
191人看過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執(zhí)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槍決和注射等方法執(zhí)行。 采用槍決方法執(zhí)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條件執(zhí)行的,應交付司法警察執(zhí)行;沒有條件執(zhí)行的;可交付武裝警察執(zhí)行。采用注射方法執(zhí)行死... 更多>
-
第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的區(qū)別是什么, 再審和再審程序有什么區(qū)別?貴州在線咨詢 2022-03-03第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是民事訴訟中兩個個獨立的審判程序。第二審程序是第一審程序的繼續(xù)和發(fā)展,再審程序是糾正人民法院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錯誤裁判的一種補救程序。第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必經程序。再審程序是不增加審級的具有特殊性質的審判程序,其特點是:當事人申請再審不能直接引起再審程序的發(fā)生,即對當事人的申請是否提起再審程序,由人民法院審查后決定。二者的區(qū)別主要表現在:(一)程序發(fā)生
-
民事案件再審程序是怎樣的,第二審程序是什么,第一審程序如何江蘇在線咨詢 2022-05-08二審程序 1、提起理由(1)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服;(2)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一審判決;(3)認為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如為給予當事人充分的鑒定權利;(4)其他理由。 2、提起時間(1)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或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2)不服一審裁定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或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 3、庭審要點必須以一審認定的事實及判決理由為切入點,以二審
-
再審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或第二審程序審理的,適用何種審限?山東在線咨詢 2022-10-20再審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或第二審程序審理的,適用何種審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再審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或者第二審程序審理的,適用民事訴訟法以下規(guī)定的審限。審限自決定再審的次日起計算: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審
-
2022年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有什么區(qū)別江西在線咨詢 2022-11-10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訴訟程序雖然都屬于訴訟案件的審判程序,但畢竟是兩種不同的訴訟程序,其主要區(qū)別如下: 1、審判程序發(fā)生的原因不同。一審訴訟程序的發(fā)生,基于當事人的起訴權和法院的管轄權而二審程序的發(fā)生是基于當事人的上訴權和二審法院的審判監(jiān)督權。 2、審級不同。第一審訴訟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適用的程序而第二審程序是案件在二審法院審理的程序,它是一審案件受訴法院的上一級法院在審理上訴案件時適用
-
如何區(qū)分死刑和二審程序的死刑天津在線咨詢 2022-07-09二審程序和死刑復核程序區(qū)別有以下四點: 1、審理的對象不同:二審程序和死刑復核程序審理的都是判決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審判決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決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體不同:二審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訴權的被告人和在一審程序中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提起。死刑復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決、裁定的法院主動報請的。 3、提起的條件不同:二審程序如果由上訴人提出則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