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段內容講述的是國家設定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報國務院備案。同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此外,村民小組長報酬水平應由村民會議民主協(xié)定,執(zhí)行公共事務理應給予報酬,報酬水平可考慮事務多少、繁簡、誤工多少、村民負擔能力、村組經濟實力等因素確定。
國家設定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村民小組長報酬水平應由村民會議民主協(xié)定。執(zhí)行公共事務理應給予報酬,報酬水平可考慮事務多少、繁簡、誤工多少、村民負擔能力、村組經濟實力等因素確定。
最 低 工 資 標 準 : 國 家 如 何 設 定 ?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法規(guī)。國家設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統(tǒng)計數據:國家統(tǒng)計局收集和發(fā)布相關數據,包括城鎮(zhèn)居民生活費用支出、失業(yè)率、通貨膨脹率等。
2. 聽取意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聽取社會各界對最低工資標準的意見,并采納合理建議。
3. 制定方案:根據統(tǒng)計數據和聽取的意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方案,并公開征求意見。
4. 公布執(zhí)行:經過公示和聽證,最低工資標準最終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最低工資標準的設定需要考慮多種因素,如市場經濟狀況、城鎮(zhèn)居民生活費用支出、勞動力市場供需狀況等。設定最低工資標準需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同時要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
最低工資標準的設定需要考慮多種因素,如市場經濟狀況、城鎮(zhèn)居民生活費用支出、勞動力市場供需狀況等。設定最低工資標準需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同時要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yè)狀況;
(五)地區(qū)之間經濟發(fā)展水平的差異。
-
民法典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法人嗎《民法典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是什么》
128人看過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獲得收入
212人看過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注冊成立?
473人看過
-
拆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資企業(yè)的非居住房屋如何補償?
362人看過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能否發(fā)放事業(yè)編制人員分紅?
297人看過
-
農村經濟股權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明對農村經濟組織擁有權益的證明文件。
211人看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以土地等集體所有財產為紐帶,承擔土地承包、資源開發(fā)、資本積累、資產增值等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服務的基層經濟組織,依法代表集體成員行使集體資產所有權、享有獨立經濟活動自主權。國家保護城鄉(xiāng)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 更多>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能否要福建在線咨詢 2022-02-05如你所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guī)章對土地補償費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經營權有沒有限制河北在線咨詢 2022-05-07《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條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之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fā)包的土地。任何組織何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該條規(guī)定中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前并沒有特殊的限定語,這意味著只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有能力和意愿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任何人無權干涉。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包含哪幾個人內蒙古在線咨詢 2023-04-2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包括依法定事件或依合法行為而取得成員資格的人。農村集體經濟是指主要生產資料歸農村社區(qū)成員共同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共同享有勞動果實的經濟組織形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基本經濟體制,村級集體經濟成為農村基本的經濟組成部分。并且,伴隨著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村級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集體所有、統(tǒng)一經營”體制一統(tǒng)天下的格局,在家庭
-
村集體經濟組織能要農戶收益嗎?遼寧在線咨詢 2022-10-26不可以,《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6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扣繳。”第58條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截留、扣繳土地承包經營權收益的,應當退還。”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的重要性澳門在線咨詢 2022-01-3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經濟組織有很大的不同,按照法律規(guī)定,它的財產屬于成員集體所有。同時,農村集體經濟還有一個很大的特征,就是它的社區(qū)性,主要表現(xiàn)在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集體所有。針對這種特殊性,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特別是防止外部資本的侵占,文件明確兩點:第一,改革的范圍嚴格限定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第二,股權的流轉不得突破集體經濟組織的范圍。這兩點規(guī)定非常重要,現(xiàn)階段也是符合農村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