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合同關系人和保險合同輔助人三類。
合同當事人
1、保險人保險人也稱承保人,是指經營保險業(yè)務,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收取保費,組織保險基金,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保險合同屆滿后,對被保險人賠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公司。保險人具有以下特征:
(1)保險人僅指從事保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其資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嚴格規(guī)定;
(2)保險人有權收取保險費;
(3)保險人有履行承擔保險責任或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2、投保人投保人也稱要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必須具有保險利益;在財產保險合同中,投保人對保險標的要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2)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
合同關系人
1、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俗稱保戶,是指受保險合同保障并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被保險人具有以下特征:
(1)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fā)生時遭受損失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險事故的發(fā)生而遭受直接損失的人;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是財產的所有人或其它權利人;
(2)被保險人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3)被保險人的資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險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險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險中,只有父母才可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2、受益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有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第三人都可以成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以下特征:
(1)受益人享有保險金請求權;
(2)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3)受益人的資格一般沒有資格限制,受益人無需受民事行為能力或保險利益的限制;但是若投保者為與其由勞動關系的人投保人身保險時,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合同輔助人
1、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人即保險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險代理合同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報酬、并在規(guī)定范圍內,以保險人名義獨立經營保險業(yè)務的人。保險代理是一種特殊的代理制度,表現(xiàn)在:
(1)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在法律上視為一人;
(2)保險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都假定為保險人所知的;
(3)保險代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保險代理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但須經國家主管機關核準具有代理人資格。
2、保險經紀人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務,收取勞務報酬的人。
3、保險公估人保險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險當事人委托,專門從事保險標的之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業(yè)務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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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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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的主體包括哪些人?什么是保險合同的客體貴州在線咨詢 2024-09-01保險合同的主體:是在保險合同中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人。具體包括,當事人(投保人、保險人),關系人(被保險人、保單所有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的客體:保險標的、可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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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中的合同主體指什么?黑龍江在線咨詢 2021-11-30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三類:保險合同當事人的保險合同關系人和保險合同助理人:一是當事人和保險人也承擔,承保人與被保險人訂立合同收取保險費,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損失責任的人是專職保險公司的保險人。除了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授予的四項保險業(yè)務外,還必須在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二、投保人又稱要保任保單持有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應具備下列兩個要件,依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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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guī)定保險合同的主體河北在線咨詢 2024-08-30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合同關系人和保險合同輔助人三類。一.合同當事人 1、保險人是指經營保險業(yè)務,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收取保費,組織保險基金,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保險合同屆滿后,對被保險人賠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公司。 2、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二.合同關系人 1、被保險人俗稱“保戶”,是指受保險合同保障并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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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保險合同主體不合格主要是指哪些?廣東在線咨詢 2022-08-19保險合同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一般有以下情況: 一、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xiàn)為: 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 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c.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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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合同的主體是什么,當事人與人身保險合同的主體是什么意思湖南在線咨詢 2022-05-06人身保險合同的主體:人身保險合同的主體是指與人身保險他發(fā)生直接、間接關系的人(含法人與自然人),包括當事人、關系人和輔助人。當事人是訂立合同、規(guī)定合同中權利與義務的主體,是與人身保險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直接關系的人;關系人是與人身保險合同有經濟利益關系,而不一定直接參與人身保險合同的訂立的人;輔助人是協(xié)助人身保險合同的當事人簽署合同、履行合同,并辦理有關保險事項的人。 當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險人。 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