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事故的法律規(guī)定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涉嫌犯罪的法律規(guī)定
(一)
交通肇事罪是指行為人違反交通管理運輸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即要求行為人違反交通管理運輸法規(guī)的行為與造成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三)下列情形構成交通肇事罪:
1、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因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二、《民法典》關于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
1、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3、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4、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
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6、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7、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8、機動車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9、非營運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
交通安全法》關于事故責任的劃分的法律規(guī)定
1、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3、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對處理事故現(xiàn)場的規(guī)定
1、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xiàn)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xié)助。
2、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自行協(xié)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xiàn)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
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xiàn)場再進行協(xié)商處理。
4、發(fā)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警:
1、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2、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3、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4、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6)一方當事人離開現(xiàn)場的;
(7)有證據(jù)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5、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fā)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五、交通事故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六、交通事故起訴材料:
1、起訴狀;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票據(jù)及證明材料;
4、
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鑒定報告。
總之,處理交通事故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辦理機動車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憑證齊全、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xù)。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機動車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條 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非營運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