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因為用人單位過錯,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仍未訂立的,需每月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超過一年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yè)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
一、用人單位不簽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從未簽合同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制作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并補簽合同。 二、勞動者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關于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愿續(xù)簽,單位無需為勞動者提供經濟補償的情形: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
1、如果單位不續(xù)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員工不續(xù)簽,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xù)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xù)簽的,
1、單位未簽署勞動合同,應按支付你11個月未簽書面勞動合同賠償金;因你已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還可要求單位支付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不是必須賠償。在以下情形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就不是必須賠償: 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原因不簽,那么給單位一個緩沖期,一個月內單位不簽的話,對單位是沒有懲罰,但是在一個月內,如果是單位要求職工簽,勞動者不簽的話,那么單位
未簽訂合同賠償條例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要求單位和員工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會出現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原因不簽,那么給單位一個緩沖期,一個月內單位不簽的話,對
滿一年未簽勞動合同的,無需賠償,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兩倍的工資報酬。法律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后,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只需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