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17
一、區(qū)別如下: 1、土地性質的定義。 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分為出讓和劃撥。 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劃撥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在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所取得
1、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民,任何一個中國公民均是國有土地的共有人,國有土地屬于“大眾”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體中國公民行使所有權。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集體組織”)成員,非集體組
出讓土地和劃拔土地有什么區(qū)別 ⑴取得的代價不同。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無需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需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⑵使用年限不同。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
劃撥的不給補償,出讓的必須補償,具體標準以文件為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
政策性問題建議咨詢當?shù)卣跋嚓P職能部門,因各地政策差異,無法做出詳細解答。
劃撥的國有土地證是按城市拆遷條例,補償要少一些,畢竟是劃撥的;集體土地證是按土地管理法來征收房屋,補償標準不一樣。國土資源局頒發(fā)的證書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出讓土
土地劃撥和出讓的區(qū)別在于其所收取的相關的費用規(guī)則不一樣,另外土地的使用的權限和使用年限等不一樣。在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之間,土地劃撥更為穩(wěn)妥,人們也更傾向于土地劃撥。因為土地出讓的話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也就是說,人們需要交一筆土地金。而對于土
企業(yè)拆遷在國有土地上和集體土地上的區(qū)別如下: 1、企業(yè)拆遷在國有土地上和集體土地上的流程不同,因為兩者的土地性質不同,從而決定了流程上有很大的區(qū)別; 2、企業(yè)拆遷在國有土地上和集體土地上應對的法律依據(jù)不相同,在現(xiàn)階段的司法實踐當中,企業(yè)拆遷
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產證不一樣。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設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簿?!秶型恋厥褂米C》是證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