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5.05
擔保人可以解除擔保合同。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guī)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guī)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guī)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
可以。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shù)額有限額規(guī)定的,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
主合同解除擔保條款通常而言是沒有效的,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時,擔保合同約定擔保合同同時解除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如擔保合同沒有約定主合同解除時,擔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擔保條款有效。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尚未開始履行就解除的,擔保債權沒有發(fā)生,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主合同是因債權人的責任而解除的,債務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也不承擔擔保責任。
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nèi)提供保證。因此,分公司除非有總公司授權,不能對外做擔保人。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jīng)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
公司可以做擔保人,但是需要經(jīng)公司的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需要在保證期間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可以解除連帶責任擔保。在擔保期內(nèi),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經(jīng)結束,債權人免除債務人債務,或者在擔保期屆滿時終止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是指當事人同意擔保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方
可以解除,一般有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司法實踐中比較多的是約定解除,主要是雙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解除擔保合同。 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后,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 如果借款人沒有
合同期滿后反擔保義務解除,此時反擔保合同失效,已辦理抵押或質(zhì)押登記的,應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反擔保是指為了保障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能夠?qū)崿F(xiàn)對債務人的追償權而設立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