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1.01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取保候審屬于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并不屬于羈押,而刑法規(guī)定,只有羈押期限才能折抵刑期,因此取保候審期間不算刑期。
若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符合條件的,應當按照以下規(guī)定申請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按照法律規(guī)定,辦案機關在接到取保候審申請三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只要辦案機關同意,警方就會辦理有關手續(xù)放人,一般當天就可以。
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在刑事拘留期間內,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但是能獲得批準,則還需要看是否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而法律規(guī)定的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
刑拘后隨時可申請辦理取保候審。需要寫一份申請取保候審就好了,然后將申請交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在七天內給答復,是取保還是不予取保。《刑法》第96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取保候審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是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向辦案機關提出適用取保候審的申請。經縣級以上的有關機關批準后,
根據案件的不同階段,向不同的辦案單位(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申請。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隨著案件的進展,每個階段均需重新辦理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
我國法律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是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實施的,如果申請取保候審不被批準,也就不能夠辦理取保候審了。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jié)較輕,不拘留、逮捕,也不致發(fā)生社會危害性,但是需要對其行動作一定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