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如果是派遣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時,不能索要經(jīng)濟補償或賠償;沒有以上情形時;可以索要經(jīng)濟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解除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還應給你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如果是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條件解除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應給雙倍。相關依據(jù): (1)《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內(nèi)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1.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務派遣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3.勞務派遣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滿足下列條件的,被派遣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 2、依法與派遣單位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解除意見。
-
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 2、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此時不需要滿足條件。
2020.06.05 166 -
-
勞務派遣工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勞務派遣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可自行與勞務派遣單位協(xié)商解除,也可以在勞務派遣單位不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和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勞務派遣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020.08.08 266
-
勞務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被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如果是派遣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時,不能索要經(jīng)濟補償或賠償;沒有以上情形時;可以索要經(jīng)濟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解除合同沒有提
2022-02-26 15,340 -
勞務派遣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guī)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guī)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
2022-04-25 15,340 -
勞務派遣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guī)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guī)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
2022-05-10 15,340 -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解除條件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guī)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guī)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
2022-05-03 15,340
-
00:54
勞務派遣用工與勞動合同用工的區(qū)別勞務派遣用工與勞動合同用工,一般有以下的三個區(qū)別,具體如下: 1、用工關系的區(qū)別。勞務工是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而合同工是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 2、工作性質(zhì)的區(qū)別。勞務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單位,根據(jù)本單位工作的性質(zhì),將本單位業(yè)務中的一塊
3,789 2022.04.17 -
01:09
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合同的區(qū)別是什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合同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為:兩個合同的主體的關系和定義不相同。 1、勞動合同,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確立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應該遵守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任何一方
5,150 2022.04.15 -
01:10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
2,661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