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繳納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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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j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地方稅務部門部分稅種納稅期限和納稅限額的通知》(蘇地稅函[2006]47號)規(guī)定,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為:企業(yè)按季、個人按半年繳納,納稅人應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2、根據(j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對于新征用的土地、區(qū)分耕地與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取得的土地屬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開征范圍內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權至再次變更該項土地權屬期間按照規(guī)定稅額繳納土地使用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國稅地字[1988]15號)規(guī)定,征用的耕地與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機關批準征地的文件為依據(jù)確定。3、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86號)關于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時間問題的規(guī)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使用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因此,在實際操作中,確定土地使用稅納稅起止期限為: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政府批文或簽定合同之日)起,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簽訂為準)所占的土地面積進行減除,直至將所有房產出售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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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季度或半年)繳納的征收辦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當事人可以直接到當?shù)氐囟惥衷儐枴?/p>
視情況而定。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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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怎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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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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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時間,這要看當?shù)囟惥质侨绾我?guī)定的,對一般企業(yè)而言,地稅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繳納。但對房地產企業(yè)則不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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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繳納多久交一次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新征收的土地,按照下列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征收的耕地,自批準征收之日起一年內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征收的非耕地,從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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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時間是多久, 企業(yè)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時間是
很高興為您解答1、根據(j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督K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地方稅務部門部分稅種納稅期限和納稅限額的通
2022-02-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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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繳納時間規(guī)定地使用稅繳納時間規(guī)定,具體如下: 1、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以土地使用證確認的面積為計稅依據(jù),從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分期繳納,每年繳納一次; 2、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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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期限是多久關于土地租賃最高期限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fā)包的農村土地。第二十條規(guī)定耕地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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