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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51條
勞動合同法51條規(guī)定的內容有,企業(y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xié)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2020.10.31 793 -
勞動合同法第47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如下: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最高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其他。
2022.09.29 1,745 -
《勞動合同法》中的第41條是什么意思?
第四十一條是有關經濟性裁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2020.04.13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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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5年勞動法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處罰
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10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
2022-10-05 15,340 -
95年勞動法是怎么解除合同的?
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10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
2022-10-10 15,340 -
勞動合同法中的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023-01-01 15,340 -
勞動合同法中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勞動
2022-04-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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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勞動法第38條辭職賠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勞動法第38條辭職賠償,主要是按照勞動者在所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和本人工資進行計算的,其中工作每滿一年用人單位需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工作滿6個月但不滿一年的,則按照一年進行計算;對于不滿六個月的,則統(tǒng)
25,376 2022.04.15 -
01:19
勞動合同生效條件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點:1、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我國,年滿十六周歲,且精神正常的人擁有獨立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2、勞動合同的內容與形式合法,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或者社會公
4,018 2022.04.17 -
00:51
勞動法未簽訂合同賠償條例未簽訂合同賠償條例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要求單位和員工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會出現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原因不簽,那么給單位一個緩沖期,一個月內單位不簽的話,對
2,840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