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量刑標準?盜竊罪具體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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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盜竊罪,【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盜竊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認定:(一)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明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估價機構估價;(二)盜竊外幣的,按照盜竊時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對該貨幣的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未公布匯率中間價的外幣,按照盜竊時境內銀行人民幣對該貨幣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或者該貨幣在境內銀行、國際外匯市場對美元匯率,與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進行套算;(三)盜竊電力、燃氣、自來水等財物,盜竊數量能夠查實的,按照查實的數量計算盜竊數額;盜竊數量無法查實的,以盜竊前六個月月均正常用量減去盜竊后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盜竊前正常使用不足六個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間的月均用量減去盜竊后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四)明知是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戶為其支付的費用認定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以合法用戶的電信設備、設施被盜接、復制后的月繳費額減去被盜接、復制前六個月的月均電話費推算盜竊數額;合法用戶使用電信設備、設施不足六個月的,按照實際使用的月均電話費推算盜竊數額;(五)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出售的,按照銷贓數額認定盜竊數額。盜竊行為給失主造成的損失大于盜竊數額的,損失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jié)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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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變更僅限于合同內容的變化,而不涉及主體的變更;但在合同更新中,不限于合同內容發(fā)生根本性變化,還可能是合同主體的變化。例如,債權人解除舊債務人的債務而由新債務人代替,可發(fā)生合同的更新。 (2)合同變更是合同內容的非根本性變化,變更前后的合同仍保持一定的同一性和連續(xù)性,原合同關系仍然繼續(xù)存在并有效;合同更新是合同內容的根本性變化,在新舊合同的內容之間,可能并無直接的內在聯系,這種變化直接導致原合同關系的消滅,新合同關系的產生。 (3)合同變更主要通過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而實現,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直接依據法律規(guī)定而發(fā)生;而合同更新則是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結果。
更正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即登記申請人針對登記簿記載的事項存在錯誤進行更正,將錯的改對。 而變更登記,主要針對權利登記類型,存在發(fā)生變更的事項時申請的登記類型,因后續(xù)雙方當事人共同合意引發(fā)的變更,如姓名變更的,在抵押權人登記后發(fā)生了名稱變更,或是雙方合意協(xié)商對主債權數額進行變更的,也即在先登記的登記事項是沒有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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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qū)別合同更新,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xié)商,變更了原合同的基本條款或主要內容,從而使變更后的合同與變更前的合同在內容上失去了同一性與連續(xù)性,導致原合同關系消滅,新合同關系發(fā)生。簡單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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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更新與合同變更的區(qū)別是什么
(一)合同變更僅限于合同內容的變化,而不涉及主體的變更;但在合同更新中,不限于合同內容發(fā)生根本性變化,還可能是合同主體的變化。例如,債權人解除舊債務人的債務而由新債務人代替,可發(fā)生合同的更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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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qū)別是什么
合同變更與合同更新的區(qū)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合同變更僅限于合同內容的變化,而不涉及主體的變更;而合同更新不限于合同內容發(fā)生根本性變化,還可能是合同主體的變化。 第二,合同變更是合同內容的非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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