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wǎng))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jīng)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如果員工沒有對單位造成損失,那么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工資的,但是獎金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依據(jù)《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
提前半個月辭職不可以。實習期間辦理辭職的方法如下: (1)寫辭職信,辭職信一般包括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 (2)和主管詳談,切忌不辭而別; (3)交接工作,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 (4)人
如果勞動者入職半個月且還在試用期的,辭職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即可;雙方未約定試用期的,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
辭職半個月不能走人。具體情況如下:1、如果是勞動合同還沒到期,提前半個月辭職的,月底是能走的,勞動者辭職,只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2、用人單位如果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
半個月辭職是否還能進分廠,要看單位和本人情況。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在用工和被用工,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員工選擇單位,單位也選擇員工,彼此是雙向選擇,也是平等的。因此,當
提前離職工資扣半個月工資是否合理,要看提前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多大的經(jīng)濟損失,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勞動者如果未依法辭職的,給用人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
入職三個月被辭退,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入職三個月后,用人單位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辭退員工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未滿六個月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但
入職不到半年被辭退,單位是否需要賠償以及賠償多少要看單位辭退員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那么企業(yè)應當向員工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入職不到半年,經(jīng)
失業(yè)保險的累計繳費時間達到9年半的,最長可以領取18個月的失業(yè)保險金。法律明確規(guī)定,失業(yè)人員失業(yè)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guī)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期限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