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變更,如何撤銷?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边@一規(guī)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采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我們認為,這是適應案件的不同進展情況而作出的變通規(guī)定。應當說,這一規(guī)定是比較合適的。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fā)現采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進行司法鑒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審的被保證人或者說是保證對象,既然保證對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義,當然也應當予以撤銷。 11.保證人死亡、重傷或者出現其他喪失保證能力情形的。保證人是取保候審的義務主體,保證人資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證能力為前提條件,如果沒有或者喪失了保證能力,保證義務的履行就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審也就隨之應當予以變更。 12.公安機關提請逮捕以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案件需要復議、復核的,或者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因為取保候審沒有將犯罪嫌疑人羈押在拘留場所,所以不符合刑法規(guī)定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規(guī)定。但要是在取保候審期間發(fā)現被取保候審人有上述十二種情形之一的,那么就應當就是變更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具體可以撤銷也可以進行變更,當然還是要看實際情況決定。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fā)現采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
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如下: (一)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zhí)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并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二)辦案單位審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三)諾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后,辦案人員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四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jiān)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xù)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并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zhí)上簽字。如果采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xù)辦理完畢
-
撤銷或者變更取保候審的情形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3.發(fā)現采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4.已被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2020.01.30 177 -
取保候審變更后可以撤銷嗎
可以。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情撤銷取保候審。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是可以及時撤銷或者變更的。取保候審是相關執(zhí)行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
2020.06.09 182 -
取保候審與變更撤銷怎么區(qū)分
申請變更撤銷取保候審的流程:首先,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提出變更申請。其次,提交證據。主要是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變更撤銷取保候審。最后,辦案機關批準撤銷取保候審申請的。
2020.03.14 172
-
取保候審變更后如何撤銷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边@一規(guī)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采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
2021-06-13 15,340 -
取保候審的變更撤銷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這一規(guī)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采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
2020-12-26 15,340 -
取保候審變更的撤銷是否可撤銷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边@一規(guī)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采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
2021-06-22 15,340 -
取保候審的變更,怎么撤銷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边@一規(guī)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采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
2021-06-08 15,340
-
00:58
取保候審如何解除解除取保候審的流程: 1、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委托人在取保候期限屆滿之時,公安機關相關人員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被取保候審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申請; 2、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審核解除取保候審的
134 2022.11.21 -
01:30
如何解除取保候審辦理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zhí)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并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審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
20,495 2022.08.04 -
01:19
如何申請取保候審要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是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等向辦案機關提交申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取保候審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是當事人的法
816 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