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不簽字房屋的拆遷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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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不簽字,房屋是不能偷拆的,否則就是違法拆遷,房屋產(chǎn)權人提出起訴,可以追究拆遷方的法律責任。在發(fā)布拆遷公告后,如果房屋主人對補償方案有異議,沒有在拆遷補償協(xié)議上簽字,拆遷單位不能硬來或者偷偷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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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的法律規(guī)定如下: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房屋拆遷的法律規(guī)定:制定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公布征求意見;修改方案;風險評估;補償費用全額到位;及時公告;宣傳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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