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能否主張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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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是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 我國法律規(guī)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也就是說,合同無效的救濟方式就是返還原物、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不存在賠償違約金。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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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可以主張損失賠償。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的,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此種賠償責任基于締約過失責任發(fā)生。
合同無效可以主張損失賠償。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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