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管理辦法,北京市劃撥土地轉讓有哪些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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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規(guī)范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合理配置土地資源,防止國有土地資產(chǎn)流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jīng)依法批準,繳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后,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第四條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不得擅自轉讓,確需轉讓的,須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第五條本市建設用地供應實行總量控制,對擬轉讓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統(tǒng)一納入政府供地計劃。 第六條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本市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管理工作。市計劃、規(guī)劃、房產(chǎn)等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nèi),協(xié)同做好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管理工作。 第七條土地使用者需轉讓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資料: (一)法人資格證明書(營業(yè)執(zhí)照); (二)法人代表資格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 (三)土地使用證及附圖; (四)房屋產(chǎn)權證及產(chǎn)籍平面圖; (五)擬轉讓土地的面積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 (六)其他需提交的資料。 第八條市國土資源局受理申請后,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根據(jù)申請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的權屬證明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 (二)依照國家及市人民政府有關規(guī)定,擬訂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后與申請人簽訂補償合同; (三)按合同約定對原土地使用者給予補償后,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辦理原劃撥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九條收回的土地使用權,除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拍賣、招標、掛牌等形式進行處置。 第十條因債權、債務糾紛及企業(yè)破產(chǎn)等,需強制轉移變賣地面資產(chǎn),涉及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由市國土資源局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jīng)批準轉讓的,計劃、規(guī)劃、房產(chǎn)、國土資源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擅自轉讓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對直接責任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部、國土資源部《關于違反土地管理規(guī)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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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不得轉讓的,這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且是屬于效力性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得違反。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人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特點是: (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必須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并依法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 (2)取得的無償性,這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主要區(qū)別之一; (3)使用的無期限性; (4)權利的受限制性,劃撥土地使用權人不能隨意地處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缺乏處分權能。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chǎn)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chǎn)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guī)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shù)厥?、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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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chǎn)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chǎn)權證明。
2020.05.03 451 -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有哪些條件
依照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進行轉讓,但經(jīng)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符合下列條件者,可進行轉讓: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權; 3、對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擁有合法的
2020.10.14 176 -
國有劃撥土地轉讓
土地使用者需將劃撥土地使用權進入二級市場用于以下行為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xù): 1、將空地整幅地塊的劃撥使用權轉讓或部份分割轉讓; 2、將一幅地塊內(nèi)的劃撥土地權連同地上建筑物整體轉讓或部份分割轉讓; 3、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
2020.06.08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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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chǎn)轉讓應當具備的條件。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一般是無償?shù)幕蛘邇H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房地產(chǎn)市場。但是,考慮到目前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
2022-05-07 15,340 -
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怎樣劃轉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
依照《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確需轉讓的,轉讓方應當書面提出申請,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批。轉讓方在向所在地市、縣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jīng)審查,報同
2022-05-05 15,340 -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一)行政干預性強。 由于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國家的產(chǎn)業(yè)政策有著密切聯(lián)系,因此其轉讓須經(jīng)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經(jīng)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后才可有效,審查的內(nèi)容包括轉讓雙方的情 況及轉讓協(xié)議是否合法、轉讓后用
2021-03-05 15,340 -
劃撥土地土地使用權怎么轉讓?
依照《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確需轉讓的,轉讓方應當書面提出申請,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批。轉讓方在向所在地市、縣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jīng)審查,報同
2022-04-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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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劃撥,主要指的是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人繳納補償金或者安置費等之后,將該土地交給其使用,或將國有的土地使用權無償交給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種行為。通過劃撥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權,除了行政法規(guī)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以外,一般
3,384 2022.04.17 -
01:14
劃撥和出讓土地的區(qū)別劃撥和出讓土地的區(qū)別如下: 1、性質不同; 2、取得方式不同; 3、權利義務不同; 4、期限不同; 5、房屋類型不同。 依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讓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
8,063 2022.05.11 -
01:12
出讓地和劃撥地的區(qū)別土地劃撥和出讓的區(qū)別在于其所收取的相關的費用規(guī)則不一樣,另外土地的使用的權限和使用年限等不一樣。在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之間,土地劃撥更為穩(wěn)妥,人們也更傾向于土地劃撥。因為土地出讓的話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也就是說,人們需要交一筆土地金。而對于土
3,27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