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勞動法》第32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在試用期內。
試用期既是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具備錄用條件的期限,也是勞動者選擇用人單位的期限。為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認為無需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行為,是嚴重侵犯勞動者人身權利的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犯罪,應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從勞動合同方面看,它又是一個違背訂立勞動合同原則的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原已訂立的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包括延期支付、少付、不付勞動報酬等;不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主要是指勞動環(huán)境差、沒有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甚至有危及職工生命、健康等因素的存在等,兩者都侵犯了勞動者正當合法的勞動權益,屬明顯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者當然有權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類事項如不及時處理,常常會導致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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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才可以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陜西在線咨詢 2022-03-24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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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多少天通知單位,才能簽勞動合天津在線咨詢 2022-05-02《勞動法》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⑴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⑵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⑶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⑷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⑸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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