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fā)展人員,通過對被發(fā)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fā)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嬎愫徒o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fā)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行為。
二、傳銷集資詐騙的表現形式
1、組織嚴密、行動詭秘:一般采取把人員騙到異地參與,實行上下線人員單獨聯(lián)系,而組織者異地遙控指揮;
2、殺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等為借口,誘騙親戚朋友、同鄉(xiāng)同事等到異地參與傳銷;
3、編造暴富神話:利用一套貌似科學合理的獎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說理論,鼓吹迅速暴富,鼓動人員加入;
4、洗腦:對加入傳下組織的人以集中授課、交流談心等方式不間斷的灌輸暴富思想,使參與者深信不疑;
5、高額返利:制定一套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強的“高額返利計劃”,在組織者鼓噪下,讓人產生投資欲望,輕率加入傳銷活動;
6、商品道具、價格虛高:傳銷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發(fā)展人員,騙取錢財,因此被傳銷的商品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很多是難以衡量價格的化妝品、營養(yǎng)品、保健器材、服裝等,部分商品是“三無”商品。
三、集資詐騙的定義
根據現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釋,集資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達到騙取集資款的目的。其“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四、集資詐騙的表現形式
(1)攜帶集資款逃跑;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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