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予批捕的繼續(xù)偵查是怎樣的意思
檢察院不批準然后繼續(xù)偵查即補充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作進一步調查、補充證據的一種訴訟活動。案子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重新打回公安進行的才算補充偵查。但現已取消了審查批捕階段的退回補充偵查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二、刑事訴訟法不予批捕的條件
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檢察院不得批準對嫌疑人進行逮捕,逮捕的條件包括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等。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以后,在搜集完證據后需要遞交檢察院申請批捕起訴,檢察院檢查完后發(fā)現證據不夠充足將會做出不批捕的決定,退回,然后公安機關再次進行補充偵查,再次提交通過以后,檢察院會決定是否足夠條件提起訴訟,符合條件的向法院申請公訴。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通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yè)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不予批捕的繼續(xù)偵查是怎樣的意思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查看本網站的其他法律知識內容,也可以咨詢本站律師為您解答。
-
不予批捕繼續(xù)偵查的條件有幾種?
297人看過
-
不予批捕取保候審案件還會繼續(xù)偵查嗎
403人看過
-
偵查機關不予批捕怎么辦?
460人看過
-
取保候審不批捕繼續(xù)審查什么意思
290人看過
-
檢院不予批捕繼續(xù)偵查取保候審涉及的程序有哪些
469人看過
-
2024檢察院不予批捕繼續(xù)偵查取保候審程序是什么
263人看過
有期徒刑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刑罰的一種,指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人的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國適用面最廣的刑罰方法。 對于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減刑數額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減刑七年六個月。... 更多>
-
不予批捕繼續(xù)偵查的條件有幾種?河北在線咨詢 2023-06-14不予批捕繼續(xù)偵查的條件有三種,分別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
-
不批捕繼續(xù)偵查救濟嗎河北在線咨詢 2022-07-221.提出具體的書面意見,連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2.對本院偵查部門(反貪局、反瀆職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向偵查部門提出補充偵查的書面意見,連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偵查部門補充偵查2.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偵查部門提供協助。補充偵查的時限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
不予批捕繼續(xù)偵查取保候審程序有哪些臺灣在線咨詢 2021-10-15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fā)《取
-
檢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審繼續(xù)偵查是怎么回事四川在線咨詢 2022-07-2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zhí)行,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1、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2、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