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一般地域管轄的原則和例外
民訴法22條一般原則,23條例外
1、一般地域管轄,即根據(jù)當事人住所地與人民法院轄區(qū)之間的關系所確定的地域管轄。
確定原則—原告就被告
2、另需注意民訴意見第6-8,11-12條的補充規(guī)定,講的比較明白不贅述
3、民訴、刑訴、行訴中地域管轄確定原則比較:
民訴: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為一般原則,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為例外規(guī)定,民訴中有大量特殊地域管轄的規(guī)定
刑訴:犯罪地法院管轄為主,被告人經(jīng)常居住地法院管轄為輔;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轄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轄為輔;刑訴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轄的規(guī)定
行訴: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為一般原則;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因不動產(chǎn)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法院管轄。
4、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注意:以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為被告起訴要求離婚的,首先看原告是否也被限制人身自由。如果原告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則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規(guī)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原告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則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的規(guī)定,即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jiān)禁地或被勞動教養(yǎng)地人民法院管轄。
5、追索贍養(yǎng)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qū)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確定贍養(yǎng)費案件管轄的標準是看界各被告的住所地是否在一個法院轄區(qū)。
6、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非軍人對軍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確定一般地域管轄的標準是看軍人一方系文職軍人還是非文職軍人。
-
普通地域管轄的原則是什么,普通地域管轄原則的例外
293人看過
-
地域管轄中的犯罪地管轄基本原則
293人看過
-
專屬管轄與一般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的關系
380人看過
-
學區(qū)分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與專屬管轄
311人看過
-
特殊地域管轄是否優(yōu)先于一般地域管轄
110人看過
-
地域管轄的例外情況有哪些
419人看過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 更多>
-
一般地域管轄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規(guī)范)新疆在線咨詢 2022-10-20一般地域管轄的基本原則是什么有哪些例外情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明確:一般地域管轄的基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在普通的訴訟中,一般都以被告的住所地為標準確定管轄。但下列民事訴訟應“被告就原告”,即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
什么是“一般地域管轄”?如何確定一般地域管轄?新疆在線咨詢 2022-10-21什么是“一般地域管轄”如何確定一般地域管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明確: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一般地域管轄是按照當事人的住所與其所在的法院的隸屬關系確定
-
-
行政訴訟中的地域管轄和域外管轄怎么理解?河北在線咨詢 2023-09-14行政訴訟的一般地域管轄是行政訴訟最先選擇適用的。法律規(guī)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jīng)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qū)域管轄行政案件。
-
民事訴訟的一般地域管轄原則是什么,哪些民事案件由原告所在地管轄湖南在線咨詢 2022-03-06我國對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轄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原則,即對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下列五種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