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的責任一般分為直接責任人或者是次要責任人。一般來說,直接責任人則是對該項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承擔者,確定其是否有玩忽職守的責任,其次是在對于案件或者是事故進行相關審批,或者是以及周邊的次要責任人也需要承擔玩忽職守的責任。
玩忽職守責任如何劃分?
司法實踐表明,玩忽職守案件一般比較復雜,危害后果往往不是由一個人的行為造成的,有時關聯(lián)到幾個甚至更多的人,牽涉到幾個方面、諸種因素,或者經(jīng)過幾個發(fā)展階段與幾個人不同時間的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
1、直接責任人員,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與重大損失結果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是對重大損失的結果發(fā)生起決定性作用的人員。間接責任人員,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與重大損失結果之間有著間接的聯(lián)系,是造成重大損失的條件,不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人員。
2、遇有多因一果的直接責任者時,要分清主要直接責任人員和次要直接責任人員。分別根據(jù)他們在重大損失結果發(fā)生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確定其罪責地位。
3、要區(qū)分具體實施人員的直接責任與領導人員的直接責任。
如果是具體實施人員受命于領導人員實施的行為,或者在實施中提出過糾正意見,未被領導人員采納而造成重大損失的,由領導人員負直接責任。如果是具體實施人員提出了違反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張、做法、由于領導人員輕信,同意實施,或者具體實施人員明知受命于領導所實施的行為,違反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但不向領導人員反映,仍繼續(xù)實施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則具體實施人員和領導人員都負直接責任。
4、要分清職責范圍與直接責任的關系。如果行為人不是其法定職責和特定義務范圍內(nèi)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負直接責任,如果分工不清,職責不明,就以其實際工作范圍和群眾公認的職責作為認定責任的依據(jù)。
5、關于集體研究決定的責任者問題。如果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由集體研究作出錯誤決定的行為造成的,而且情節(jié)惡劣,應追究主持研究并拍板定案的主要直接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玩忽職守一般來說不是一項單方面的罪行,而是涉及到多項人員的罪行,因為要將一個事件造成一定的紕漏不一定是某一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很可能是多個環(huán)節(jié)或者是英文某個環(huán)節(jié)的披露,導致多個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所以需要對多名人員進行問責。
-
針對玩忽職守的懲罰措施是什么?
284人看過
-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玩忽職守、玩忽職守的區(qū)別是什么
131人看過
-
玩忽職守犯罪線索來源及初查措施
235人看過
-
護林工玩忽職守主體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210人看過
-
玩忽職守責任人員劃分是怎么樣的?
218人看過
-
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有責任嗎
337人看過
法律綜合知識是指涵蓋法律領域各個方面的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論、法律制度、法律實務等方面的內(nèi)容,涉及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jīng)濟法、行政法等多個法律領域。... 更多>
-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玩忽職守、玩忽職守的區(qū)別是什么寧夏在線咨詢 2021-10-19兩個罪名最大的區(qū)別在于主觀方面,玩忽職守罪是過失,濫用職權罪是故意的。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濫用職權或超越職權,造成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犯罪。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放棄履行其職責,造成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犯罪?!缎谭ā返?97條【濫用職權罪、侵犯職務罪的定義、量刑】國家機關職員濫用職權或侵犯職務,造成
-
玩忽職守罪立案的標準和處罰措施西藏在線咨詢 2023-05-06玩忽職守罪立案及量刑標準: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二)造成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玩忽職守罪的具體條件新疆在線咨詢 2023-03-10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guī)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要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玩忽職守罪怎么認定,玩忽職守罪認定依據(jù),玩忽職守罪的青海在線咨詢 2021-10-22以忽職守罪認定: (一)在處理職務侵占案件時,要注意把握職務侵占罪和工作失誤的界限,因工作失誤往往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帶來重大損失。 但是,兩者有嚴格的區(qū)別 (1)客觀行為特點不同。工作失誤,行為者認真履行自己的責任義務的忽職守罪,表現(xiàn)為行為者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責任義務。 (2)危害結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誤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具體政策界限不清楚,管理有缺點,國家工作人員文化水平不高,業(yè)務素質(zhì)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