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與丈夫小強剛離異,小強就將小方父親劉響告上了法庭,小強在訴狀中稱:夫妻兩人在法院鬧離婚時,劉響擅自從銀行提走自己與小方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95萬日元并使用了該款,劉響擅自處分該筆財產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法院判決劉響歸還屬于自己的一半財產47.5萬日元。
小強入贅小方家與小方成婚后,一直與劉響共同生活。2001年1月3日,去日本國勞務輸出的的小方回國探親,與丈夫小強同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青浦支行,以父親劉響名義將自帶回的在日本國工作所得工資95萬日元存入銀行。小方當著小強的面在儲蓄單背面的《儲戶須知》上填寫了存款人劉響的身份證號及姓名以及其丈夫小強作為代領人的身份證號碼及姓名,銀行出具了戶名為劉響、存期為3個月的95萬日元的外幣儲蓄單,之后小方把儲蓄單交給了父親。2001年5月7日,劉響在銀行中提取了該款及稅后利息274日元。2003年12月,小方與小強經法院判決離婚。當時該款因涉及案外人劉響故未在離婚案件中作出處理。
劉響稱,他事先并不知道女兒去銀行存款之事,事后夫妻倆回來把存折給了自己并說讓自己用,而且錢款都用于家庭及外孫女日常支出。而且原告主張已過訴訟時效,不同意小強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95萬日元是小強與小方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小方的工資收入,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權對此財產進行處分。小強與小方共同去銀行存款,表明小強知道以劉響名義存款的事實,包括存單上小方填寫自己作為代領人的事實;而且根據《個人存款帳戶實名制規(guī)定》的規(guī)定,個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帳戶時,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使用實名,從存款的實際情況看,小方與小強在均持有本人身份證件可辦理實名存款的情況,卻拿著劉響的身份證將此款存于劉響名下,小述事實足以說明小強對存單上記載的財產權利已經轉移是知道的;之后雙方又將存單交給劉響,可見小強與小方當時是將此款贈與劉響符合常理。因此,法院依法判決對小強提出要求劉響歸還47.5萬日元不予支持。
-
婚前用妻子存折存款認定為贈與嗎
258人看過
-
妻子以丈夫名義存款是不是贈與
290人看過
-
夫妻單方贈與行為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310人看過
-
以夫妻一方名義存儲的存款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61人看過
-
存單質押對抗行為有效嗎
270人看過
-
法院查夫妻銀行存款合法嗎
389人看過
在雙方結為夫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領取的工資、獎金;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得到的財產;知識產權的收益;通過繼承或贈與得到的財產,如房屋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更多>
-
母親以子女名義存款算贈與行為嗎青海在線咨詢 2021-09-30并不一定算贈與行為,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法律行為必須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有效。母親以子女名義存款的事,如果自己并不知情,或者母親并沒有以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明確表示要將這筆存款贈與的,那么贈與合同并未生效,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是一種合意,是雙方的法律行為。贈與合同雖為單務、無償合同,也需有當事人雙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贈與意愿,而另一
-
有效夫妻贈與行為有哪些青海在線咨詢 2023-12-14贈與物如果屬于夫妻單方的個人財產,則贈與人對贈與物擁有完整的所有權,自然可以自由處置,不需經得配偶的同意。贈與物如果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贈與人的單方贈與行為的效力是待定的。
-
以夫妻一方名義存儲的存款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陜西在線咨詢 2022-10-26判斷一項財產是否屬于的標準主要是看該財產的來源及取得的時間,而不是看它究竟是在誰的“名下”。以夫妻一方名義存儲的存款究竟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看這筆存款的來源和它取得的時間。如果一筆存款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不論該存款是以夫妻中哪一方的名義存入金融機構,均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1)存款的來源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也就是在夫妻雙方辦理完手續(xù)后至一方死亡或辦理完或法院的離婚判決生效的期間內取得
-
存款證明父母贈與天津在線咨詢 2023-07-191、可以由父母與自己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來證明。贈與合同具體寫明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基本信息、贈與的時間、贈與的金額、贈與的對象等內容,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寫上具體的年、月、日即可。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
夫單方贈與手表的行為是否有效江西在線咨詢 2022-10-23你應該返還手表。夫妻單方的贈與行為是否有效,要看贈與物屬于夫妻單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贈與物屬于夫妻單方的個人財產,則贈與人對贈與物擁有完整的所有權,自然可以自由處置,不需經得配偶的同意。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關系。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沒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無權單方處理共有財產,也無權單方處分屬于自己應占份額的那一部分財產,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