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如果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的規(guī)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不予辦理。
試用期內(nèi)簽訂合同后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x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二、辭職多長時間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是在試用期內(nèi),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不在試用期內(nèi),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向用人單位提離職,則可能會被用人單位要求賠償因勞動者違法解除合同給公司造成的損害賠償。
三、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中途能不能離開
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可以中途離開,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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