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是一部規(guī)范行政行為的重要法律,它包括確立行政管理信賴保護原則在內(nèi)的一系列重大制度創(chuàng)新。作為行政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信賴保護既具有實體性保護的性質(zhì),又具有程序性保護的性質(zhì)。它要求行政機關對自己的行為或者承諾應守信用,不得隨意變更,不得溯及既往,更不能反復無常,出爾反爾。
本來依法行政、有錯必糾是行政的基本原則。行政機關違法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依法撤銷。但是,與一般的民事行為不同,行政行為不但具有確定力而且有公信力。首先,相對人是基于對行政機關行為的合法性與有效性的信賴才與行政機關合作的,這種對行政機關的信賴應當受法律保護。其次,相對人因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而獲得的利益應當受到保護,如果行政機關撤銷其行為而使相對人造成損失,行政機關應當承擔責任,否則行政機關將失去公眾的信賴。第三,相對人取得行政許可,他人據(jù)此而與被許可人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對由此而形成的社會關系的穩(wěn)定性應予以考慮。因為第三人不知道行政行為有瑕疵而與相對人發(fā)生某種法制關系,其由于行政機關對相對人的授益而帶來的利益也應當不受保護,因為相對人主觀惡意不是對行政機關的信賴。所以,對相對人的授益性行政行為作出后,只要行為不是因為相對人過錯所造成的,不能隨意撤銷行政許可;如果遇到必須撤銷的情形,即事后發(fā)現(xiàn)撤銷行政許可所維護的公共利益大于不撤銷行政許可保護的相對人利益時,非撤銷不可時,行政機關對撤銷這種行為給無過錯的相對人造成的損失應給予賠償。按照這一原則,行政許可法明確規(guī)定,相對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制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生效的行政許可。違法的行政許可,該撤銷的應當予以撤銷;但撤銷行政許可所維護的公共利益小于不撤銷行政許可所保護的相對人利益時,即使是違法作出的許可,也不予撤銷。如果因為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廢止,使該行政許可事項不再被允許,或者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客觀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行政機關在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撤回或變更原行政許可,給行政相對人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應當予以補償。當然,這種補償是對損益的一種彌補,不是懲罰性的。
行政許可法將信賴保護原則作為一項基本制度納入法制規(guī)范,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次重大突破,不但有利于行政機關樹立誠信觀念,有利于相對人形成對法律的信仰,而且有利于防止行政權的濫用。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是與相對人一種互動的過程。行政機關要有效地實施行政管理,必須得到相對人的配合與支持,這種配合與支持是建立在對行政機關充分尊重和信賴的基礎上的。現(xiàn)時中的老百姓已形成對政府樸素的信任感,人們相信蓋著大紅公章的公函,人們愿意到國有商場購物,人們愿意將錢存在國有銀行,因為人們相信政府是守信用的,不會坑害老百姓。如果這種純樸的信任感被打破,底線崩潰帶來的后果將是災難性的,構建的誠信社會也將只是一句空談。所以,建設誠信政府、保護公民的信賴利益是負責任政府的必然要求。傳統(tǒng)的行政行為往往過分強調(diào)行政的縱向管理職能,強調(diào)行政主體與相對人之間的管理與服從關系,強調(diào)行政行為的權力要素,強調(diào)行政行為的單向性和強制性,比較忽視對權力的制約,忽視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平衡。貫徹行政許可法,應該在行政機關中進一步確立誠信政府的觀念,行政機關一旦作出行政許可的決定,就不能隨意變更、撤回或撤銷,并有責任依法采取措施保證相對人順利地從事行政許可事項,如果因其過錯撤銷行政行為而對相對人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要避免在行政執(zhí)法中出現(xiàn)類似以行政誠信為代價的全面關閉、一律停業(yè)整頓,也就是相對人常說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藥的違法行為。對行政機關變動被許可人的合法性及由此引發(fā)的信賴補償存在爭議時,相對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尋求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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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信賴保護原則應該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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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2)承諾須向要約人作出; (3)承諾的內(nèi)容須與要約保持一致; (4)承諾必須在要約的有效期內(nèi)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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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信賴和保護原則寧夏在線咨詢 2022-08-09信賴保護原則是行政法上特有的一項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具有以下內(nèi)涵: 1、保護行政相對人因正當信賴而期望得到的合法或合理利益。行政相對人在無欺詐、脅迫等主觀過錯,符合法定條件要求行政主體授予利益的,行政主體應依法授予;行政主體與行政相相對人雙方達成合意,簽訂行政合同后,行政主體應全面履行,非法變更應賠償,依法變更應補償;行政主體作出行政指導應盡心盡職,對有過錯的行政指導應負行政責任。 2、行政主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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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賴保護原則?陜西在線咨詢 2022-12-06一是,行政相對人基于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合法性與有效性的信賴而與行政機關合作,這種對行政機關的信賴應當受保護。 二是,行政相對人因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而獲得的利益,應當受到保護。行政機關不能隨意撤銷自己的行政行為。一旦因撤銷行政行為而給行政相對人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責任,否則行政機關將逐漸失去公眾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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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保護原則的具體含義是什么?甘肅在線咨詢 2022-11-13信賴保護原則是指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的權力正當合理信賴應當予以保護,行政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已生效的行政行為,確需改變行政行為的,對于由此給相對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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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釋誠信原則山西在線咨詢 2024-08-24誠信原則,又叫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所有民事主體在從事任何民事活動時,包括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時,都應該秉持誠實、善意,信守自己的承諾。誠信原則作為民法最為重要的基本原則,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是各國民法公認的基本原則。通常認為,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講誠實、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詐不欺,言行一致,信守諾言。具體而言,民事主體應當從以下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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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侵害最大誠信原則案例山西在線咨詢 2022-10-28甚至對因此受到的損害還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賠償,應依法向對方提供足以影響對方做出訂約與履約決定的全部實質(zhì)性重要事實。首先,你得了解什么是保險中的最大誠信原則最大誠信原則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內(nèi),并采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來欺騙投保人等方面著手。等等??赐赀@以上內(nèi)容,沒人如實告知身體狀況等方面來著手,也可以從保險,它包括:告知(投保人的告知和保險人也需要告知)。在了解含義以后,受到損害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