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傳喚證的法律規(guī)定包括治安傳喚只適用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為一種帶有強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措施,治安傳喚具有通常的法律約束力,有明確的強制性。因此,對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如證人、被侵害人和其他人員就不得采取傳喚的方式。盡管證人的證言、被侵害人的陳述對查清案件事實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安機關如需證人或被侵害人配合調查的,也應當與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調查的時間、地點,不得使用傳喚措施。即使公安機關在調查時,遇到證人或被侵害人的拒絕,仍不能使用強制措施,只能采用說服、教育的方法。
值得指出的是,從當代法制的角度出發(fā),治安傳喚的對象應當是違反治安管理嫌疑人。正如《刑事訴訟法》在修訂前規(guī)定的拘傳對象為被告人,在修訂后規(guī)定的拘傳對象為犯罪嫌疑人的理由“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一樣,應當認為,“未經公安機關依法裁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雖然目前該條例規(guī)定傳喚的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但這只是當時立法現(xiàn)狀所決定。應當相信,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重新修訂后,這種狀況將會得到根本改變。
在此,應當引起各級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注意的是,這里的“違反治安管理嫌疑人”的確定,應當建立在“當場發(fā)現(xiàn)”、“有人指認(舉報)”或“有較充足的證據(jù)證明”等的基礎上,而不能建立在憑民警的隨意猜測、主觀臆斷上,對于不具備上述情形的行為人,就不得適用治安傳喚。
一、關于治安傳喚的主體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guī)定,治安傳喚的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治安傳喚是公安機關采取的法律措施,只能由公安機關實施,且一般來說,除了口頭傳喚外,書面?zhèn)鲉緫芍伟补芾聿块T進行,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傳喚。但現(xiàn)在有的公安機關,特別是一些基層派出所,他們或者為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或者由于自己怕麻煩、圖省事的原因,讓保安隊員、聯(lián)防隊員、治保會成員去傳喚當事人并強制帶至公安機關,甚至還有的用打電話、捎口信的方式傳喚當事人,這種做法嚴重違背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予以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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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是指為了方便案件的審理,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一種措施。傳喚犯罪嫌疑人應出示工作證明和傳喚證,并且傳喚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2小時。 刑事傳喚是不能異地進行的,應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縣進行,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戶籍所在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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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傳喚證傳喚時間和法律規(guī)定是怎樣的臺灣在線咨詢 2023-04-05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采取的一種措施。 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guī)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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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傳喚需要傳喚證嗎吉林省在線咨詢 2022-08-09《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jù)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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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傳喚是強制措施嗎治安傳喚的種類有哪些河南在線咨詢 2022-07-20治安傳喚不是強制措施。治安傳喚是指公安機關在治安案件查處中要求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接受詢問調查的一種公安行政法律措施。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jù)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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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傳喚證傳喚的違法是嗎?傳喚有哪些法律規(guī)范?寧夏在線咨詢 2024-09-02操作規(guī)程: 1、報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 2、開具《傳喚證》。 3、出示工作證件、表明公安民警身份。 4、查明傳喚對象的身份。 5、出示《傳喚證》。 6、將違法嫌疑人傳喚至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詢問。 7、違法嫌疑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者逃避傳喚的,可以強制傳喚。 8、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的家屬。 9、由違法嫌疑人在《傳喚證》上填寫到案時間和詢問查證結束時間、并簽名;拒絕填寫或者簽名的、公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