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公正、公開、及時和便民原則。
2、書面審查原則。行政復議則是一種行政司法行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復議不可能像行政訴訟那樣要經過嚴格的開庭辯論程序,只需根據雙方提供的書面材料就可以審理定案,以求實現(xiàn)行政效率。
3、合法性和適當性審查原則。這一原則要求,行政復議機關在實施行政復議時,不僅應當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還要審查它的合理性。
一、行政復議的流程怎么走的?
(一)復議申請。申請人自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二)復議受理。復議機關對復議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并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三)行政復議。復議機關自復議受理之日起7日內,將復議申請書副本或復印件發(fā)送被申請人。
(四)執(zhí)行。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申請人不服行政復議決定的,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行政復議的管轄機關有哪些?
一是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二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三是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是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行政復議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行使救濟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糾正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shù)木唧w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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