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民事訴訟回避規(guī)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回避申請
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回避決定
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
第四十七條回避后果和復議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zhí)岢龅娜諆?nèi),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jīng)Q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nèi)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
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只要審判人員的某些情形有可能會影響到案件的審理情況,原則上就都應該進行回避,事實上,存在這些情形的審判人員應該主動回避,如果審判人員沒有主動回避,案件當事人可以遞交回避申請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guī)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審判人員有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前三款規(guī)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
訴訟回避制度:行政案件中的回避規(guī)定
93人看過
-
民事訴訟中的回避應如何提出由誰來決定是否回避
109人看過
-
民事訴訟法回避規(guī)定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437人看過
-
刑事訴訟法全文中是如何規(guī)定回避的
245人看過
-
行政訴訟中的回避是如何規(guī)定的
384人看過
-
民事訴訟中消極回避和積極回避有什么不同?
120人看過
民事訴訟回避是指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出現(xiàn)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事由,依法退出民事訴訟活動的基本制度。 其目的是盡可能減少非正當因素對司法過程的影響,保證法官依法履行職責、免受人倫親情與司法公正理念的雙重壓力,實現(xiàn)司法公正。... 更多>
-
民事訴訟回避為哪些訴訟繼續(xù)進行?民事回避的規(guī)則是?廣東在線咨詢 2022-08-03民事訴訟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進行詳細規(guī)定。 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guī)定
-
民事訴訟中的回避應如何提出由誰來決定是否回避臺灣在線咨詢 2023-08-04審判人員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回避。 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
-
如何申請回避民事訴訟中的法定理由新疆在線咨詢 2021-09-30《民事訴訟法》第45條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前款規(guī)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上述材料中被告沒有權利去申請回避的,因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能證明法官與原告是否有何種關系。其次如果有
-
-
什么情況下民事訴訟可以回避,民事訴訟法還有決定回避嗎?新疆在線咨詢 2022-07-21可以回避的,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45條規(guī)定,回避的對象包括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對于審判人員的范圍,《若干規(guī)定》明確為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助理審判員;其他人員包括人民陪審員、執(zhí)行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勘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