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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沒有試用期約定可以。具體可參考以下規(guī)定: 1、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以完成某項任
勞動合同期限為6個月以下,試用期不能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為6個月~12個月,試用期不能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以上2年以下,試用期不能超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以上3年以下,試用期不能超過90天;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試用期
試用期的時間根據(jù)勞動合同的期限而有所區(qū)別,具體如下: 1、對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或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2、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但不滿三年的,
《勞動法》第21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于這一規(guī)定,不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約定試用期時違反有關(guān)規(guī)定。所謂試用期,又叫適應(yīng)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
試用期應(yīng)該簽訂勞動合同。在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guān)系之日起,就應(yīng)該在一個月內(nèi)及時訂立書面的合同,約定清楚各自的勞動權(quán)利和義務(wù),并按約定來全面地履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時間如下: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 如果勞動合同的時間期限為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那么試用期不可以超過1個月; 如果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1年以上不滿3年的,那么對應(yīng)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 對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三年,試用期六個月合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可以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可以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可以
用人單位如果與勞動者約定的合同期限是三年的,則試用期的時間最長不可超過六個月,且試用期的時間應(yīng)該要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nèi);同時,同一個用人單位與同一位勞動者,只可以約定一次試用期。根據(jù)《勞動合同法》關(guān)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