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案件中勞動爭議司法解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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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司法解釋: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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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是什么意思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方式之一。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2020.06.16 223 -
勞動爭議案件是否需要勞動仲裁
在處理勞動糾紛時,一般必須適用勞動仲裁前置的規(guī)定,經過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則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的十五日內向人
2020.04.18 178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適用于什么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適用的勞動爭議有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2020.10.07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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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司法解釋是什么意思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
2022-05-05 15,340 -
勞動仲裁和勞動爭議調解案件司法解釋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2022-05-05 15,340 -
勞動爭議仲裁中的勞動仲裁是什么意思?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fā)
2022-04-03 15,340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仲裁法司法解釋的內容是什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
2022-04-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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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如下: 1、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相對比較短的,原則上是一年之內提出仲裁的申請,這是一般時效; 2、特殊時效:欠薪加在職,時效不受限。 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且糾紛又只限于拖欠勞動報酬,就屬于欠薪加在職,那么勞動仲裁不受一年
3,70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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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有效期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發(fā)生勞動爭議,應當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向仲裁委員會的申請進行仲裁,之后如果對仲裁的結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仲裁需要在訴訟時效內提出。勞動仲裁訴訟時效的計算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
4,99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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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與民商事仲裁的區(qū)別是什么勞動爭議仲裁與民商事仲裁的區(qū)別有四點,分別是: 1、機構設置方面不同,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按行政區(qū)劃分別在縣、市和市轄區(qū)等設立的處理勞動爭議的特別機構; 2、
3,451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