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個實習期的合同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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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實習期間與單位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具體如下:大學生實習期間是否要簽訂勞動合同,應由大學生本人權衡利弊后作出決定,不過只要實習接受單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從保護大學生本身的權益角度出發(fā),建議是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一般勞動合同對雙方權利義務都作出了較為明確的約定,對保護雙方權益尤其是保護大學生本人的權益是相當有益的,至于大學實習生們擔心的工作期限的問題都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決。實習期是指在校大學生充分結合自己的理論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zhì)和工作適應能力的一段時期。它有助于學生將來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職業(yè);或是提前熟悉即將就職單位的基本情況,給本人和聘用單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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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不簽勞動合同并不違法。實習生與用人單位建立的不是勞動關系,因此可以不簽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雙方可以依法簽訂實習協(xié)議,約定相關的工作事項。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和轉(zhuǎn)正期應當都要遵守此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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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簽的合同能要求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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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習生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在《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yè),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2、“可以”在法律條文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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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 1、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和轉(zhuǎn)正期應當都要遵守此規(guī)定,如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和用人單位進行協(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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