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什么情況下能要求勞動者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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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用人單位依照本法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十)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十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用人單位依照本法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十)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十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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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能否要求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單位依法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有下列具體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支付經濟補償的數額最高不超過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
2020.02.23 156 -
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及賠償金的情況: 一、用人單位實施非過失性辭退; 二、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三、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四、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2020.05.25 212 -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
2020.03.10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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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以下情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單位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過失性辭退: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
2022-07-18 15,340 -
什么情況下勞動者能向單位主張經濟補償
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
2022-06-03 15,340 -
勞動者在什么情況下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一,被迫離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及第46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2-04-13 15,340 -
什么情況下能夠要求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在下列情況下給予勞動者經濟賠償: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提出降低勞動條件等條件,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
2021-1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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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經過培訓、學習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了規(guī)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內容; 3、存在嚴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職行為,給用工單位造成巨大損失; 4、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235 2022.05.11 -
00:47
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是什么意思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意思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因為經濟補償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
1,827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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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什么情況下不能簽合同勞動者在下列情況下不能簽合同: 1、有抵押或擔保條款的勞動合同不能簽; 2、附加不合理條款的勞動合同不能簽; 3、生死自負的勞動合同不能簽; 4、口頭用工勞動合同不能簽。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
805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