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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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有三種情況:(1)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特別提示:用人單位須對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提供證明。)(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特別提示:用人單位須證明規(guī)章制度以公布及勞動者系嚴重違紀。)(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特別提示:系刑事責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勞動教養(yǎng)。)(2)預告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nèi)容達成協(xié)議的。(3)裁員解除《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jīng)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yè)破產(chǎn)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yè)轉(zhuǎn)產(chǎn)、重大技術(shù)革新或者經(jīng)營方式調(diào)整,經(jīng)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jīng)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nèi)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fā)揮作用。《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quán)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jié)果書面通知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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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戶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雙方協(xié)商解除;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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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有哪些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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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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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或者經(jīng)用人
2022.04.14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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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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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39條)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2022-03-25 15,340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單位解除合同必須有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才可以,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2022-01-10 15,340 -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有哪些
1、根據(jù)勞動合同法,關(guān)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兩個法條: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2022-03-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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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要根據(jù)勞動者的工作過年限來定。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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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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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一般會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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