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82條的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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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不應簡單理解為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事實狀態(tài),該法條規(guī)范的是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已經(jīng)依法跟勞動者協(xié)商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于勞動者拒絕簽,或雙方就包括勞動報酬在內(nèi)的勞動合同主要條款未能協(xié)商一致,均不應歸責到用人單位。
該規(guī)定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出現(xiàn)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間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情形時,對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應加以審查分析,方最終判斷用人單位是否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在此基礎上認定用人單位應否向勞動者承擔支付二倍工資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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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51條
勞動合同法51條規(guī)定的內(nèi)容有,企業(y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xié)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2020.10.31 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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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
2020.03.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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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82條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未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從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
2021-10-24 15,340 -
第82條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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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5,340 -
第82條勞動合同法第87條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
2022-03-23 15,340 -
《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2022-04-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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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關于終止合同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屬于約定解除。出現(xiàn)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等情形時,一方解除合同的,就是屬于法定解除。所謂“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的協(xié)議,使基于合
1,513 2022.04.15 -
00:53
勞動合同屬于什么合同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征。勞動者和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nèi)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勞動合同一般是指,勞動
2,40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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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關于合同解除的法律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生效之后,合同的相關問題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了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解除權行使的期限、合同解除的程序以及行使解除權的法律后果等。法律規(guī)
2,055 2022.04.17